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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意在平衡供求,合肥暂未出现限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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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市调控新政限购令已有一段时间,但是,跟进出台细则的城市并不多。0551房产了解到合肥暂未实施限购令。9月29日,相关部委再次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购居民购房套数,并且将对稳定房价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与问责。至此,上海、广州、杭州等14个大中城市陆续出台“限购令”。

总体来看,各地“限购令”的版本严厉程度各异,其效果亦异。“限购令”出台的本意在何处?“限购令”的威力又将有几何呢?

“限购令”的特点

1、“限购令”的局部性

截至目前,仅有14个城市出台“限购令”,这些城市多在10月中旬出台,后期少有城市跟进,“限购令”尚未实现遍地开花的景象。由此可见,“限购令”的局部性特征比较明显,这一特征或将为其作用的实现带来一定的局限性。

2、“限购令”版本化的效应

在已出台“限购令”的14个城市中,其规定各异,大致可分为“严厉版”和“温和版”。深圳、南京和福州的“限购令”堪称“严厉版”,主要在于其对已有住宅的清算,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房。这些“严厉版”的政策迅速给市场带来效应,楼市成交量下滑较为明显。

北京、上海、厦门、杭州、宁波、三亚、温州、海口、大连、广州和天津属于“温和版”,这些城市的“限购令”主要是强调每个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宅,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并不作为准购与否的前提条件;

虽然不同地方不同版本的“限购令”所带来的市场反应各异,但“限购令”的出台原有其自身目标。

二、“限购令”意在平衡供求

“限购令”出台的直接目的是抑制楼市投资、投机需求,而其最终目标应是稳定房价。在“限购令”实现其最终目标的过程中,平衡供求才是硬道理,才是其本意所在。

房屋建设的周期性使得楼市供应具有时滞性,尽管中央已通过各种途径促使新增普通商品房供应入市,但市场供应量的增加并非朝夕之事;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来说,通过“限购令”这一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从而大幅度减少当前的购房需求,为市场供给增加(尤其是保障性住房供给的大量增加)预留空间和时间,力求使市场供需趋向一种相对平衡。

三、“限购令”的局限性

“限购令”作为一项临时性政策,虽然在当前市场状态下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但其局限性亦存。

其一表现在其操作层面上: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购房者想尽办法利用政策空间投资于楼市,例如使用他人身份证购房等。

其二,“限购令”仅是暂时抑制了楼市的投资、投机需求,并没有将这些需求化解,一旦政策放开,这部分需求仍有再度回归“楼市”的可能,故“限购”并非治本之策;此外,倘若这部分需求转向不需限购的城市,也可能引起这些城市原本相对稳定的房价开始攀升。

再者,“限购令”的覆盖面较窄。“限购令”仅在14个城市出台,并且限购也只是区域性的,换句话说,投资者若资金充裕可以分别在14个限购的城市各购一套,在其他城市随心所欲购买,所以说“限购令”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另外,房地产市场以及个人住房基础信息的不完善,可能让“限购令”效用的发挥打折扣。

总之,若想让“限购令”发挥更大的威力,不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口径,楼市调控依然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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