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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庐阳区宣传部
承办方:庐阳区钓协筹备组
比 赛 规 则
一、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竞赛时间:2010年12月4日
二、参赛人数:160人。
三、比赛项目及场次:
4.5米混养四场
四、有效鱼种
钓混养鱼项目有效鱼种为:鲫鱼、鲤鱼、草鱼、鳙鱼、鳊鱼。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取前30名,颁发奖金)
第一名 现金 8000元(奖杯)
第二名 现金 4000元(奖杯)
第三名 现金 2000元(奖杯)
第四名 现金 800元
第五名 现金 600元
第六名 现金 500元
第七名 现金 400元
第八名 现金 300元
第九名 现金 300元
第十名 现金 300元
第十一至二十名各现金200元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各奖励150元
六、规则及违规处罚:
1、运动员按参赛号码检录、分组、抽签,各场钓位号签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违者罚加3分。
2、钓具自备:竿长4.5米,标长不得超出50公分。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可携带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违者加3分。
3、记分方法:采用倒计分法。
(1)混养鱼按重量计算,重量第一者为1分,重量第二者为2分……,依次类推;
(2)获鱼量相同时,相同者名次数之和除以相同人数为其得分;未获鱼者,按区域参赛人数加1,为其得分;
4、成绩计算:按四场所得分数之和计算。分数少者列前,如分数相同,先查小分,小者列前。如小分相同,再比混养鱼总重量,还相同,抽签决定。
5、限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
6、钓饵自备,不准使用虫饵、活饵、毒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添加物;违者罚加10分。
7、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手,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违者加3分。
8、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在比赛塘口钩、漂入水;违者加3分。
9、运动员应坚守自己钓位,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违者加3分。
10、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钩提出水面,原地等候计量,签字后不得再更改,未计量前不得将鱼护提出水面,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不得私自倒鱼,违者加3分。
11、比赛按规定时间统一换位,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领统一换位;违者加3分。
12、比赛中严禁喧哗,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违者加2分。
13、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所有鱼获必须入护,死鱼无效;垂钓时如鱼落地,需先拾鱼如护,再行继续比赛,故意造成鱼获死伤者,罚加3分。
14、比赛结束后,严禁将剩余饵料扔入鱼池,必须投入指定地点;违者加3分。
15、运动员垂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过竿长。
16、除运动员、裁判员、仲裁及组委会允许的人员名,其他人员在开赛前五分钟必须退出赛场。
17、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18、为保护鱼类资源,混养塘和大鲫鱼塘必抄,凡飞鱼者罚加3分。
19、比赛期间发生打斗事件,不分对错,一律取消双方比赛资格。
20、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烟蒂不得抛入池塘内,违者加3分。
七、报名费用:
每人150元。报名以款到为准。
八、报名联系方式:
合肥大铭渔具(庐阳区钓协筹备组):0551-5857768,13705607433,潘俊铭
汇款方式:农行、6228480660670412411 汪轶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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