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全站首页
社区论坛
求职招聘
设为首页
客户端
扫码下载客户端
官方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
广告联系
登录
|
注册
搜索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全站首页
社区论坛
求职招聘
签到排行
用户排行
帖子
好友
道具
收藏
勋章
任务
淘帖
动态
日志
相册
分享
记录
留言板
广播
群组
门户
导读
排行榜
设置
我的收藏
退出
门户
房产
装修
汽车
婚嫁
资讯
活动
招聘
相亲
信息
租房
二手房
跳蚤
宠物
招聘
二手车
亲子
手机
社区
茶座
我要买房
找设计
装修家居
交友
职场
生活
网购
情感
皋城车友
找美食
谈婚论嫁
求医
兴趣
验房
走近
六安论坛
»
社区论坛
›
会员之家
›
社会万象
›
大家来讨论!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阅读
3673
回复
13
大家来讨论!
[复制链接]
meierhappy
meierhappy
当前离线
积分
202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1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05年11月结婚。次年2月,在检查身体时,王某发现张某已怀孕5个月。在王某的一再追问下,张某承认婚前与前男友曾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王某认为张某欺骗了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张某不同意离婚。
大家来讨论一下,王某是否可以提出离婚?为什么呢?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快速回复
六安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leihailong
leihailong
当前离线
积分
578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提出离婚,不管小孩子是不是他本人的,毕竟现在是怀孕期,等小孩生下后再离也不迟啊
评分
参与人数
1
贡献值
+45
金币
+193
+15
收起
理由
meierhappy
+ 45
+ 193
+ 15
谢谢~!
查看全部评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simply200
simply200
当前离线
积分
2914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不会 就像楼上说的 那样 还在怀孕期 男的就是因为那个离婚太~~
不过女方不应该欺骗男方 不诚信啊~~
估计[wiki]法院[/wiki] 会在孩子生下来之后 判决~~应该是男方赔给女方些钱 ~~其他的 就不乱讲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
贡献值
+5
金币
+81
+11
收起
理由
meierhappy
+ 5
+ 81
+ 11
谢谢~!
查看全部评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OLDKING
OLDKING
当前离线
积分
2576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婚前就戴上绿帽子啦,有一套.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JUN1980
JUN1980
当前离线
积分
305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1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同情那位男的!
BS这女的,既然已经和这个男人恋爱了,甚至已经到了结婚的地步,还保持关系!!!太汗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meierhappy
meierhappy
当前离线
积分
202
IP卡
狗仔卡
楼主
|
发表于 2008-6-23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多多来参加讨论!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leihailong
leihailong
当前离线
积分
578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法律不能判离婚,接下来的日子估计也不会好过,还不如离 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
贡献值
+45
金币
+289
+13
收起
理由
meierhappy
+ 45
+ 289
+ 13
支持!
查看全部评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啊Q
啊Q
当前离线
积分
16643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在孕期不能判吧,孕期的[wiki]女人[/wiki]有很多法律条款保护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
贡献值
+21
金币
+65
+5
收起
理由
meierhappy
+ 21
+ 65
+ 5
同意!
查看全部评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人走,茶凉
人走,茶凉
当前离线
积分
16603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5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wiki]中华[/wiki]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楼主所述情况应该是法院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但那女的是婚前发生的,又不符合与他人同居并发生性关系,搞糊涂掉了,我觉得吧,应该是小孩生下来以后再搞,多少那也是条命啊~!
前男友跟那女的都大不负责的货,没[wiki]道德[/wiki]
[
本帖最后由 王。 于 2008-6-25 16:24 编辑
]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中华航空
中华航空
当前离线
积分
22868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6-25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人才啊!这都找到了,都准备好的吧。。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下一页 »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登录
|
注册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
上传
点击附件文件名添加到帖子内容中
描述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