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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钓鱼归来车祸身亡 家属向钓友索赔53万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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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wiki]海[/wiki]钓鱼原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没想到在回来路上,阿明驾驶越野车违反交规出车祸身亡。同车的阿强逃过一劫,却被阿明的家属告上[wiki]法院[/wiki],索赔53万元。

阿强说,他、阿明和阿年因为喜欢钓鱼成为了朋友。三人曾一起开越野车到莆田钓鱼。越野车是阿明向朋友阿科借的。

2007年11月4日凌晨,[wiki]厦门[/wiki]钓鱼协会集体组织到[wiki]福州[/wiki]连江钓鱼。在会员阿年的邀请下,阿明再次向阿科借越野车,载上阿强和阿年去钓鱼。阿强说,三个人到连江后分别租船出海钓鱼,因为天[wiki]气[/wiki]不好,钓鱼协会决定提前返回。阿强和阿明两人开越野车回来。

当晚7时许,阿明驾驶越野车跟货车相撞,当场死亡。阿强则逃过一劫。经交警认定,阿明对事故应负全责。事故发生后,阿强出于朋友情义,给了阿明家属4万元慰问金。

阿强原以为事情就这样完了。没想到2008年4月3日,阿明的[wiki]妻子[/wiki]、儿子和母亲作为原告方将阿强告上法院,要求他赔偿53万余元。

阿明的家属称,阿明是帮阿强驾驶越野车,他是在为阿强提供帮工。在此过程中死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阿强应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越野车登记在阿科名下,但实际车主是阿强,让阿明帮忙开车的也是阿强,阿明是帮忙开车顺便钓鱼,所以阿强要赔偿。

阿强直喊冤枉。他说,车子明明是阿科的,怎么会是他的?这次去连江钓鱼,阿明向阿科借了车子,一路上他和阿明轮流开车。阿明自己也带了钓具,并各自租船出海钓鱼。大家是约好一起出来玩的,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帮工。这次发生车祸完全是阿明没有谨慎驾驶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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