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943
  • 回复9

提个小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个朋友在事业单位上班,中途从部门停薪留职两年(对上报考勤,工资部门得)。可能部门领导怕担责任,两年后让其回单位,回来后因没有合适岗位,赶上单位上一新的业务,需要派人出去学习,所以就派他带薪学习一年,部门领导和他签了份合同,本来口头说学习回来后至少为单位服务5年,实际合同中写的却是10年。如果违约,他就要赔付单位培训费及工资等费用的10倍罚金。现在他已服务满5年。听说劳动法规定了这样的带薪培训,每服务满一年,相应的减少20%相关费用,满5年全部抵消。请问行家,是否有这样的说法,如果他现在违约要承担相应罚金吗?感谢大家,帮忙解答一下。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12-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楼主朋友如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培训的相关一系列问题国家规定的不是很清楚,因此,界定上述合同是否合法是关键,如不合法该合同则无效.如合法应当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即便合同条款有效本人感觉10倍的罚金过高,对楼主朋友来说显失公平.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大漠流沙 于 2008-12-2 21:32 编辑 ]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没有人回复。:sbin :sbin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漠流沙 于 2008-12-2 21:28 发表
个人意见,楼主朋友如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由于此种方式国家规定的不是很清楚,因此,界定上述合同是否合法是关键,如不合法该合同则无效.如合法应当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即便合同条 ...



是正式在编人员,他们的合同合法吗?若打官司,谁更有理一些呢。谢谢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请教一下,国家劳动法对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具备法律效力?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12-2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事业单位培训的相关一系列问题国家规定的不是很清楚,因此,界定上述合同是否合法是关键, 但我估计这个问题法院
也不好判,若打官司可能会出现由于无法律依据法院驳回的情况,但也许法院会勉强按照合同纠纷受理,如果这样的话,就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了,反正后面很复杂,如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啦,约定是否公平啦,等等.具体不好说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12-2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月亮湾 于 2008-12-2 21:33 发表
再请教一下,国家劳动法对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具备法律效力?

是的.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谢谢版主。买门来找我(温州建材市场2期6号)。哈哈,打官司找你。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谢谢版主。买门来找我(温州建材市场2期6号)。哈哈,打官司找你。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12-2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谢谢,不清楚随时问,我会及时回答的
六安论坛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