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734
  • 回复0

现代遗产和赠与税的理论研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6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遗产及赠与税的征收财产转让税。房地产是业主的财产逝世留下征收税,赠与税的财产所有者和财产的其他一生中赠与税的征收。通常认为,这是主要的遗产税,赠与税是次要的税,征收遗产税大多数国家,赠与税征收在同一时间。很长一段时间,为遗产和赠与税应如何征税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反对者称,其财产被称为“死亡税”是不公平和不道德的。它增加了痛苦的家庭居丧阻碍了小企业在世代相传。与此相反,支持者认为,这种税是最有效的所有税收也是最公平的。他们声称,如此高的进步有助于平衡现有的财富集中。显然,房地产在不同的水平比其他任何税将产生更大的争议,包括政治哲学,经济理论,政治辩论和公众舆论。因为这不仅是税收的作用和影响经济,更重要的是政治,ZF政策可以被看作是公平与效率的两难境地的一个缩影。本文件中,西方试图在理论上的遗产及赠与税的主要问题,并审查了最近的事态发展。
首先,转让税和公平
税收规则的基本要求公平有两个方面,即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纵向公平是指纳税人有不同的财产或不同的能力缴纳的税款;横向公平指的是财产或具有相同的支付能力应当支付相同的税。
1。累进率和纵向公平。很长一段时间,在累进税率的一个主要特点遗产税一向被视为合理的(Graetz,1983)。在过去20年里,由于税前收入和增加财富的集中使这一税收更累进税不容置疑的。的实际情况,来自美国,逐步移交税收作为一个充分体现的基本原则之一的纵向公平,但它也导致了其他问题。
首先对所有的问题,是值得探讨的,为什么不能只所得税这样一个更简单的方式来实现所期望的进步的水平?一般认为,一个进步的所得税将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最明显的是具体的资本利得和优先事项。指的是资本收益实现之后,资本利得税税率比股息,红利和其他类型的资本收入必须低,只有背叛和收入比原来的价格仅仅是征税。更重要的是,在死亡时间也是资本利得税大赦。资本利得往往集中在高收入和富裕的家庭。Poterba(2000)发现,在美国,超过五十零点○○○万美元多的遗产,大约37%由未实现的资本收益。换句话说,总收入中占很大比例的所得税税率下没有。通常较高的总财产,包括未实现的资本收益将集中。因此,遗产税也有必要逐步实施高收入税,以弥补漏洞,更好地实现各项目标的纵向公平。
随即第二个问题是,累进税率,遗产实际上是减少财富的集中。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继承税的影响,对财富的集中有许多因素。此外,考虑到总量的继承税只占每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3%和家庭净财富0.1%,尽管是累进税,但其财富集中的情况,并不胶东在线会导致明显的改善。此外,如果继承税,以刺激消费的人一生中,它会加剧不平等的生活水平,如何作出选择,但也需要开放的问题(McCaffery,1994年)。
2。在横向公平。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是,高收入或有更多的财富超过他们不到的税收负担应有所不同;和横向公平强调,为同一收入或财富的家庭,是如何实现“公平”的。在此基础上,房地产已导致一些有争议的话题。首先,例如,有相同数量的(大)家族的财富,如果所有的财富其上一代都已用尽,那么就没有必要支付遗产税。如果他们将他们的孩子留下的财富,他们有相应的税收负担。从捐助者的角度看,之间的差别违反原则的横向公平(McCaffery,1994年)。然而,世代间的观点,继承相比,谁不是在继承,由此产生的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支持收集遗产税的学者认为,继承的基础上的不公平的好处是不合理和不公平。
随即第二个有争议的问题是与家庭有关的权利和社会权利的继承。反对者认为,父母有权利当然将是一个大规模地把财富转移给自己的孩子不应该受到限制。他们质疑为什么其他形式的财富转让不征税,但它只是在死亡时的转让是进入其他注册?支持者认为,大量的汇款不是纳税,从而得出结论认为,转让的税收不影响后代的能力,积累财富。但他们也认识到,为求公平起见的考虑,有必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至少不会扩大之间的差距的继任者。
随即第三个问题是对已婚和单身政策之间的区别应税人。生存的遗产配偶不仅可以扣除应纳税总额,他们还可以享受的盈利和亏损的资产等特殊政策。通过这种方式,都具有相同的财富和他的妻子和两个单人,很显然,前有一个额外的收入。
其次,转让的税收和效率
随即将导致税收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损失的程度:考虑到实际的限制,忽视外部影响的情况下,个人和企业的选择的前提是不存在的税款时,行为的差异。遗产及赠与税所造成的死亡本身并不征税,但只是在当时的生存或死亡的广泛地把财富转移征税,因此发生大规模的转移财富的人,他们的反应有关行为,包括财富集中,并可能采取反规避措施。
1。优化税收。最优税收理论表明,从纯粹的效率的角度看,税收应能区分不同劳动的影响使用,如果货物的互补休闲征收高于其他商品率将降低由于不能对康乐税所造成的效率低下的状况,这是带来了效率。劳力税的收入或消费税将扭曲休闲和消费之间的选择,但不影响使用的收益和收入,包括遗赠。与此相反,遗产税会造成一生中的消费和遗赠,康乐及遗赠之间进行选择的扭曲。如果与休闲,消费和逝世后,他的遗产是相辅相成的具有相同的,那么在一个有效率的制度下的收入为这两个不同的用途相同的税应该征收,而且对遗产应没有额外的税(Kaplow,2000年)。如果遗赠花更多的休闲(或更少有)的互补性,然后从一个纯粹的效率的角度来看,这种转让收入大于消费者应更多(或更少)津贴。然而,研究还没有证实这一点。然而,这在理论上是非常强有力的结论可能会受到以下因素,如公平和效率间取得了困境,养老金市场不完善,以及转让不同的动机,等等。
2。公平与效率的两难局面。优化税收制度要实现效率与公平之间的选择。只是考虑到公平的问题并不一定是必然要改变上述结论。换句话说,如果传统的娱乐和消费具有相同的互补性,最有效的方式,以实现逐步只有收入(或消费)实行累进税,而不是另一个教训的遗赠给一个单独的税(Kaplow,2000年)。但是,如果取得的的结构性原因造成的收入损失相对于其效率,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收入分配逐步减轻税务负担,那么有必要遗产税是做一个自我自明答:作为Slemrod和阿里耶(2001)强调,平衡公平与效率的最佳条件:根据逐步调整边际效率每种类型的税收损失应是平等的。这意味着,由于地产税比别人有更高程度的进展,因此,即使边际效率的损失可能高于其他类型的税,但它仍是最佳的税收制度,一个组成部分。当然,其效率的损失仍然是不容忽视。
3。不完善的养老金市场。一般来说,效率的税务影响依赖于原有的市场结构。特别是,在分析社会保障和其他财政政策,通常的假设是,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和其他原因,私人养老金市场是不完整的(布朗Warshawsky,2001年)。盖尔(2000)还指出,由于房地产税,所得税降低,因此,纳税人将相当于提供了一个来源,养老。不完整的市场情况下,这种政策有利于提高效率的联系。他估计,由于继承,保险的边际效应降低资金成本约30%,使边际成本的资金仅限于收入税所造成的估算范围。
第三,转让税收若干经济影响
在对经济的影响,遗产税,批评集中在税收,可能会大大减少的储蓄水平和劳动力的供给,而且会破坏的创业精神,这是经济繁荣不可或缺的要素。在本节中,它会支持这样的审查。
1。地产储蓄。在审查的经济影响转让税收收入,一直是基本假设
整体结构优化我国税务组织模式选择
分析税收制度进一步改革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
六安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