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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随笔]诗歌语言的极端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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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笔]诗歌语言的极端体验


??诗歌语言的极端体验
  
  记得最初迷恋上现代诗歌的写作,完全是由于青春期的某种情绪的躁动,按照弗络伊德的学说分析,其中伴有性成熟的过程,那时的写作完全是凭借大量的性激素的分泌来支撑了。可以理解为一种早熟的盲目冲动。最初接触的是当时风靡诗坛的汪国真同志的短诗集子,虽然后来自觉有所超越而竟不齿于承认汪诗的启蒙作用,但直到现在我向认真想学诗歌写作的初学者推荐的,还是他的西。当时觉得他的作品清新可人,简练易懂又短小精悍,颇象八旗子弟们手中把玩的鼻烟壶,乃是一种精致却琐碎的享受。从那时候起直到大学期间随手写就的小诗,其语言风格难免都带有汪诗的味道,这其中的代表作品是近十年前表于《青春诗歌》的十几句的一个小诗,大意是描写失恋心情的;那时《青春诗歌》刚由《中国诗坛》改了名字,如今看起那东西来未免有些幼稚可笑。
  有段日子疯狂的阅读有关现代主义诗歌的理论,如庞德、艾略特、里尔克和马拉美等人的零星的理论阐述,甚至按照国别重点研究了法国和俄国的现代主义诗歌流派的发展历程。庞德是公认的象征主义的大师,他认为诗的语言迥异于日常生活中的语言。对此我的理解是:诗歌中运用的语言,无论是从其字面,从其内涵和外延;从其组织结构和行文层次都是具有其独特的生命力的。可以这样说,诗歌中的语言每一个字面都代表着它所引领的,背后所存在的丰富的蕴涵,而每个用字都是在“用典”。由此看来,诗人将诗句的含义局限在字面的意义,无异于自杀;他至少应该有意无意的使得语言看起来“触目惊心”,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看,同样的极其普通的字眼,在你的诗歌里却焕发出全新的魅力!但只是这样做的话,会容易导致诗歌陷入以词句刺激读者器官的误区,我们还必须使得“触目惊心”之后的作品,同时又由于其巧妙的建筑形式和意境中渗透的美感,而达到一种“余音饶梁”的效果。不是说看完以后,读者说完“不错”俩字便将之忘记了;而是看完很久,还使得读者深陷于你营造的“情感环境”中不能自拔,回味许久才能理解你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字眼,为什么要使用这些个意象。
  马拉美说,只有对事物的名称的暗示才是诗歌语言的主要特点,而名称和概念应该仅仅属于谈话语言和生活语言的范畴。在这里他强调现代主义诗歌中的“暗示性”,因为这正是现代派和后现代主义艺术流派所最珍视的一点特性。有时候,我们读一个现代诗歌:从字面上来看,既不符合汉语语法,也不符合语言学逻辑,更读不出它所表达的字面意思;一句话,就是你拿我们正常的语言思维来研究,那它就是完全混乱的,不知所云的。可是当它作为一个作品,一个语言的组织整体来看,却能够给人以一个完整的、和谐的印象,并且传达到你的意识中的,却是某种虽然不可捉摸却是客观存在的美感。在组织和架构这样的语言建筑时,诗人的思维是滑翔的、飘忽的。他不去质问客观物质存在的本来秩序,完全依靠一线强烈的意识(或潜意识),来引导自己的手笔;所有的词句都是有生命的,一旦落到纸上,它们就是一副色彩鲜明的画或一片雄辩的口舌,它们在一起的目的是送读者去抓住这种隐藏在具体的现象下的本质,把你的思绪声哈或拖至更高远、广博。
  这是一种把语言打乱,重新建构的工作。而语言的重新组合的同时也引发思想内质的体现和革命。我们经常说诗歌的抒情时代、叙事时代等;在我看来抒情和叙事完全是一个路数,他们的基本方式都是在“宣言”,在“陈述”。抒情的叙事才是理想的叙事;而叙事中也永远难以剔除抒情的曲调。但这两者都是在“言说”,都是重视表象的变化曲折,充其量算是一种对这种变化曲折的“反映”,而非“反应”。所以我说他们这两种手法和语言是“静态的”,“固态的”。象征主义的末路归根结底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比如俄国现代主义诗人勃留索夫在《俄国现代主义者》第三辑中曾有这样的一首诗:“啊,快遮起你苍白的腿!”--只有这一句话。
  所以说诗歌语言的极端性体验是需要有的放矢的,这个“矢”,笔者以为便是诗歌语言所指向的不是现象的玩味而是本质的需求。诗人的作为需要对许多重大问题作出反应,他必须知道事物的由来和去向;在这种模糊的感知中,诗人的剑应该指向所有腐朽的城堡!这种先锋性是永恒的主题,也是诗歌语言重构作为一种诗歌手法存在的意义所在。
  
  2004/4/16



转自: http://www.icea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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