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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即将结束的时刻,因为“超级女声”而一炮走红的周笔畅,宣布自己与东家天娱公司解约,引发娱乐圈轰动。至今,这场风波仍未平息。依照合同,周笔畅必须向天娱支付500万人民币违约金。是什么原因令周笔畅甘愿付出巨额人民币的代价,而不惜与一手培养自己的公司翻脸?
昨天,参与整个解约事件的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详细讲述了其中的原委。世上万事,终究离不开一个“钱”字。
三七分成不公平?
根据天娱公司与“超女”签订的合约,只要签定了该合约,以后“超女”的所有商业活动及唱片、演出都由天娱来一手管理。根据经济收入所得,天娱将拿70%,“超女”拿30%。
这个“不平等”的经纪合约曾引发媒体对天娱的一致声讨,但业内人士都认为,一个公司培养新人的投入是难以估量的,这个三七比例对新人来说并不过分。
在“超级女声”的决赛当夜,第一名李宇春与第二名周笔畅都签下了这个合约。而张靓颖因为自己另有打算而没有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