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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 “车车”平等
醉驾摩托车一样“入刑”
改装机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车等同属机动车
来源: 六安新周报 本报讯 酒驾处罚新规实行已有一段时间,我市交警部门重拳出击,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机动车酒驾数量明显减少。
但值得注意的是,5月份查获的11起醉酒驾驶案件中,有7起是摩托车醉驾案件,醉酒驾驶者以摩托车驾驶员居多。交警部门表示,公众聚焦多在汽车酒驾的处罚,其实,摩托车、改装机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车等同属机动车,如果酒后驾驶,也同样属于酒驾,醉驾摩托一样入刑。
我市“醉驾入刑”
第一人为摩托车驾驶者
记者从市GA局交警支队获悉,舒城县龙山村人王某,2011年5月7日,因醉酒驾驶摩托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被舒城县GA局交管大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他成为全市“醉驾入刑”第一人。
酒驾摩托车往往被忽视
6月13日晚6时,正是市民外出就餐的时间,记者在云路街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当被问及是否知道醉酒驾驶摩托车也要入刑时,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我以为只有醉驾汽车才会入刑,醉驾摩托车也触犯刑法吗?”“查酒驾不就是针对汽车的吗,摩托车也在查处范围之内?”在整个随机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就是市民的这些疑问。
醉驾摩托车也要入刑
6月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张友刚,他表示,在很多市民看来,摩托车不在醉酒驾车处罚范围之内,他们眼里没有把摩托车当成机动车,这是一种误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张友刚指出,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摩托车、改装机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车等同属于机动车。醉驾摩托车也触犯刑法,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超标电动车”
到底算啥车?
近几年来,超标电动车也是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所谓“超标”的标准,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净重不大于40公斤。也就是说符合这个标准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而超标的则是机动车。交警部门表示,饮酒驾驶、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同样属于酒驾,要受到和汽车驾驶员酒驾的相同处罚。
目前,对于饮酒、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没有明确的处罚标准,一般处以50元的罚款。
“驾摩族”
莫存侥幸心理
张友刚告诉记者,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比例,以及造成的死亡率和致残率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属于较高的,相比较于小汽车酒驾行为,摩托车司机酒驾后在危害行人的同时,自身更容易受到伤害。
对此,张友刚提醒摩托车驾驶员,莫存侥幸心理,在驾驶车辆时要低速行驶,切记不能酒后驾驶,要有驾驶证,做到“准驾要符”,即持有的驾驶证要和驾驶的车辆相符合,要购买机动车强制险,确保每年按时年审。
张友刚表示,在今后的查处酒驾行动中,交警部门会加大对摩托车醉酒驾驶的惩处力度,同时向市民普及相关交通知识,提高市民对于摩托车驾驶的安全意识。本报记者 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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