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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上午,舒城县园林所工作人员在老舒三路三岔口例行巡逻时,发现某汽贸城一名人员正欲私自砍伐门前行道树(黄山栾树树径20cm),园林所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进行了制止,控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为防止再次砍伐行为的发生,园林所工作人员当即寻求城关镇执法中队帮助,报备将其作为重点巡查地点。当天中午,该汽贸城趁园林所工作人员下班后,再次私自砍伐,被城管城关中队值班巡查的吴杨、李霞两位同志发现。依照《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砍伐工具(斧头一把)予以收缴,并对该汽贸城处200元的绿化侵害赔偿。
在此,县园林所提醒广大商户,切勿私自修剪或砍伐城区树木,如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受理后将尽快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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