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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新车,旧车挂户出租公司 是好是坏? 律师说:出了事故,赔与不赔分两种情况 方女士做生意风生水起,是六安较早一批私家车主。近日,她想换部车,对于自己以前那辆老丰田不知道该如何处置。有朋友推荐她把车放在出租公司,这样比直接卖划算,有的朋友则说:放租赁公司,好是好就怕出事故,一出事故责任就讲不清楚了。 方女士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近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并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原来这挂靠名堂还真不少。 案例:2008年12月3日,石某与田某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由田某租赁石某所有的一辆出租车,从事营运。该合同约定:自2008年12月3日之前,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及违章罚款,相关责任均由石某承担。2008年12月3日起,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及违章罚款,相关责任均由田某承担全部责任。 2009年8月11日,田某驾驶租赁该出租车发生单方事故,致使车内乘员冯某受伤。2009年11月5日,金安区民一庭判决田某理应赔偿冯某两万多元,石某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该判决生效后,田某没有履行,由石某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事后,石某想田某追偿,田某不服,向法院申请诉讼。 律师:挂户经营,如受益则要承担责任 据六安市寻求律师事务所律师樊玲玲介绍,此类涉及赔偿的案例比较多,挂户在出租车公司里面的私家车,分为两类,一类是营运车辆,营运车辆是挂户在一个运输公司,目前社会上对此类案件的判决仍然有争议,根据的原则一般是看当事人是否是车辆的实际操控者,如果是实际操控者,则由实际操控者承担责任,如若不是实际操控者看是否受益,如果受益,则要承担受益限额内承担责任。 第二类是非营运车辆。如果是非营运车辆判断的原则是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也存在例外情况,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话也需承担责任,例如明知对方是酒驾、明知对方无驾驶证、明知对方超载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借给他人,那么车辆所有人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现在车辆一般都强制要求购买商业保险。如果挂户在出租公司,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可由保险公司先赔偿给受害人,再由保险公司向事故的责任方追偿。”樊玲玲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