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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新闻网讯 审限的设置目的是什么?当然是为了敦促法官结案,提高办案效率,但是它是否还有它用呢?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用实际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近日河口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件原告谢某(女)诉称被告王某(男)对自己多次实施家暴,自己已经不堪忍受,请求法庭判决离婚。庭审中,王某承认自己实施过家暴行为,但是其称自己以后一定改正,只求原告可以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但是原告却是态度坚决的要求离婚,令人想不到的是,原告竟然朝原告所在方向跪下,哭着要求谢某在给予自己一次机会,此时的原告对于被告并未直接拒绝,而是低头不语。法官在综合了原告的态度转变以及被告的认错态度,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于是在庭审后查清剩余审限时间后,告知双方当事人法庭暂时将不给与他们做出判决,给与他们近一个月的时间去化解矛盾。 在庭审结束的两周后,原告和被告一起来到法庭,向法官递交了和解协议,就这样法官巧妙的运用审限,让双方当事人自我消解矛盾,达成和解协议,成就了案结事了。(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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