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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山交警在318省道老茶厂路段,开展夜间酒驾、毒驾路查工作。晚上9时许,一辆无号牌的黄色轿车,由东向西,沿着迎驾大道疾驰而来。在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车辆突然减速,似乎有逃避检查的意图,行迹十分可疑。一中队中队长储铭著示意执勤交警迅速将该车拦下。在询问车辆为何没有悬挂号牌时,驾驶人闪烁其词,东拉西扯,似乎有不可告人的隐情;驾驶人的反常举动,更加坚定了执勤交警的预感,肯定有情况。在打开后备箱后,一副拆下来的号牌和十几把明晃晃的大砍刀映入眼帘。与此同时,车上乘坐的5个小青年,拉开车门,向路边的公园黑暗处仓皇逃窜,只剩下驾驶人被当场控制。面对突然出现的警情,带班领导副大队长李平同志,一方面安排警力控制驾驶人,一方面立即与指挥中心联系请求支援。经查,驾驶人朱某某,系霍邱县人,去年因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当晚,伙同绰号“小迪”“小龙”等社会无业青年,携带大砍刀等管制刀具,来霍山寻衅滋事。由于执勤交警在工作中的谨慎细心和果断出击,霍山交警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治安案件的发生,避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目前,此案已移交衡山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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