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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安徽省金寨县的王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相识后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恋爱初期二人甜蜜恩爱,很快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订婚的仪式,双方家长及至亲见证了这一温馨的场面,2013年12月,双方家庭协商将二人的婚期定在2014年3月28日,男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女方送去了“三金”及10000元现金(用于女孩买新衣)。 但天有不测风云,当张某家庭已经准备好酒席,准备嫁女儿时,从王某的口中传来了令张某家庭无法接受了消息,王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解除婚约,这对于张家可谓是晴天霹雳。张家虽无奈,但为了面子也就同意了。没想到2014年4月3日,王某将张某诉至法庭,要求返还三金及10000万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承办人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女方家庭极其排斥,认为自己被男方家欺负了,还要退彩礼,金寨哪有这个规矩,承办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法理和情理两个层面耐心劝说,终于做通了女方的工作,又通过对男方的劝导,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归还王某给付的“三金”,但10000元现金用于折抵张某家庭为婚事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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