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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酗酒引发夫妻矛盾,最终导致夫妻离婚,可谓是“一切都是喝酒惹得祸”。近日,寿县法院正阳法庭审理了这么一起离婚案件。
寿县板桥镇某村村民李某某,自幼与同村村民郑某某相识,1992年1月14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外出到上海打工生活。打工期间,由于丈夫染上酒瘾,天天喝酒,酒后还经常打骂妻子,为此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妻子在多次规劝未果情况下于2013年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从维护婚姻家庭角度考虑,并考虑到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从而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也给了丈夫一个改过的机会。然而,一年过去了,丈夫对酗酒仍不知悔改,仍然我行我素,妻子为此再次起诉来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最终判决双方离婚。(杨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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