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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霍山县网友夏先生等向安徽网“我要报料”栏目反映,“霍山县住建局无视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诿扯皮”。记者就此向霍山县住建局进行了核实。
据夏先生反映,他向霍山县住建局依法申请书面公开“霍山县南谭路15号房屋所在地块(南谭苑)的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准文件(包括附图)及其申报材料等政府文件”,但是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回复。于是,他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霍山县政府于今年2月17日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1、确认被申请人县住建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责令被申请人县住建局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十五日内,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夏先生说,尽管如此,县住建局仍然没有向他公开完整的资料。夏先生质疑霍山县住建局在公开资料上藏着躲着是不是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今天下午,记者与霍山县住建局进行了联系,据该局有关人员介绍,“霍山县南谭路15号房屋所在地块(南谭苑)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信息公开,由住建局下属征收办负责,并协调霍山县规划局出具相关资料。
霍山县住建局征收办一名姓孙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因与霍山县规划局存在调阅资料过程复杂等问题,完全公开“霍山县南谭路15号房屋所在地块(南谭苑)的建设项目”全部资料比较困难,但申请人可指定要查阅的资料,征收办会按申请人意愿公开资料信息。同时,查阅范围目前不受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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