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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自己在北京和湖北“有关系”,叔叔爷爷都是高层干部,湖北一42岁女子刘晓萍冒充“高干”亲属,开豪车住洋房、出手阔气大方……借助这些迷惑手段,她以帮助调动工作为由,骗取“活动费”或理财资金达500多万元。近期,这名女子因涉嫌诈骗罪被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介绍,42岁的湖北籍女子刘晓萍,2001年就因合同诈骗被判10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刘晓萍化名为刘蓓从事沉香生意。2012年,刘晓萍在朋友同学聚会上结识吕某、翁某与向某。席间刘晓萍故意“透露”自己在北京与湖北背景深厚,爷爷和叔叔都是“高干”。 听到吕某谈及自己工作安置问题,刘晓萍主动提出有关系能帮忙,但需要经费“活动”。吕某先后分四次给她54万元现金。面对吕某的催问,刘晓萍便找人制作“湖北省银监局办公专用章”、“湖北省银监局人事处”等假公章,并在打印店制作“报到通知书”、“人事任命通知”等假文书,告之安置事情已办妥,等通知就上班。 随后,刘晓萍还找人冒充湖北银监局人事处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吕某推迟报到,等待再次通知。借助类似手段,刘晓萍还骗取到想调动工作的翁某20万元。为稳住当事人,刘晓萍甚至拿给翁某1万元,称虽然他还没正式报道,但新单位已列支每月5000元工资给他。 据介绍,刘晓萍此后还以筹备投资公司,可提供月利率2.5%的高额理财存款为由,骗取吕某、翁某与向某三人共500多万元。尽管刘某曾以分红名义向三人“返息”,但翁某和吕某心急如焚等候报到上班。后来两人在沟通时发现,给他们打电话通知延期报到的是同一个手机号码,且接受同学三人汇款的单位会计“刘晓萍”竟然是“刘蓓”本人,察觉到破绽后两人分别向相关单位求证,得知所谓的调动任职事项根本不存在,于是报案。刘晓萍交代称,她骗取的资金并未用于投资理财,大多用于还债、炒股、做生意。 案件承办检察官杨茵茵表示,犯罪嫌疑人冒充“高干”亲属手法近年来较为常见,但往往因朋友推荐放松警惕,加上被嫌犯故弄玄虚所迷惑,所以还是容易上当受骗,这也警醒公众不要轻信各种歪门“捷径”,尤其是处理大额财产时要特别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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