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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4-7-21 08:45 编辑
日前,在我市皖西路淮安公司宿舍租房住的71岁老人张俊兰女士给本网打来求助电话,希望为自己十年前收养的一位脑瘫残疾孩子,寻求社会福利救助。7月18日上午,记者走进张俊兰女士的家,并与其进行了深度沟通。
十多年的爱心收养,七旬老夫妻无力再继续
2003年11月份的一个雨天早晨,在市开发区孟大塘村租房的陆玉友,张俊兰夫妇,发现一名约一周岁的男婴被丢弃在自家门前。当时夫妻俩看孩子可爱,没有报警便自行将孩子收养,取名陆俊。等到孩子5岁后,被检查出患有脑瘫恶疾。由于自行收养,孩子没有户口,老夫妻俩随后向金安区民政局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并在相关单位办理入户手续以及残疾人证。
一晃十年已过,陆玉友夫妇也都已年过七旬。当年的爱心收养,也随着夫妻俩岁数的增加,显得愈发力不从心。老夫妻俩仅依靠退休金和民政部门的低保维持生计,一个月还得缴纳280元的房租。如今,现年78岁的陆玉友老人患上了肺结核卧病在床,老人张俊兰也于今年6月17日,在床上翻身摔倒在地,造成右锁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年老体衰,多病多难,一笔笔医疗费用,让这个本就举步维艰的家庭垂垂欲坠。说起这些,张俊兰的脸上满是何去何从的迷茫:“我们已经没有能力,再去承担照顾这个孩子。”
希望能让这个孩子有一口饭吃,不会饿着
12岁的小陆俊,长得清清秀秀的,那双因为疾病而显得略缺神采的双眼,却也透露着对生活的渴望。当张俊兰将一系列的手续拿给记者看的时候,小陆俊艰难的举着手,试图拽着那些纸。
“我们想将孩子送去福利院,让他有一口饭吃,不会饿着。”老人张俊兰一边给小陆俊喂饭,一边说到。
“我们找过区里的民政部门,答应帮我们,也将所有的手续都办齐了。但是市福利院那边还没有回音。我们只是希望给孩子找一个生活门路,为什么就这么难?”张俊兰憔悴地说着。
各方回复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市福利院和金安区民政局。
市福利院福利与慈善事业科的一位姓欧阳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家的情况我们也都了解,的确很困难,但是根据法律,要有金安区民政局,当地街道,公安共同协调,夫妻双方以及孩子共同签字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书之后,我们福利院才能接收孩子。”
金安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一位叶姓负责人表示:“我们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因为这个孩子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根据法律规定,年满十周岁的,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由被收养人本人签字,这是我们工作的一个困难。其次,解除收养关系后,孩子何去何从是一个重大问题,如果市福利院不接收怎么办,谁来领养这个孩子,一旦解除收养关系后,这个孩子就成了社会孤儿。”
随后该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研讨,希望该夫妻寻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跟街道共同负责见证签署解除收养关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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