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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金寨斑竹园镇岳母与女婿争夺保险金理赔款 金钱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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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0日上午,斑竹园司法所迎来了一位68岁的老奶奶郭某,情绪激动,扬言要起诉前女婿丁某(丁某妻子已于2001年病逝),工作人员先稳定当事人的情绪,紧接着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


  郭某居住在长岭关村,丈夫患有精神病,儿子周某也在今年春意外身故,家境十分窘迫。早在2010年,由郭某的女婿丁某作为投保人为郭某儿子周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年缴保险费2000多元,今年周某因意外身故后,保险公司理赔了保险金60800元,该笔保险的保险费是丁某缴的,保险金理赔款也是被丁某领取的。现双方为该笔保险金理赔款的分割发生纠纷。


  在了解纠纷基本事实后,镇调委会立即联系了长岭关村村主任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郭某称该保险是为我儿子周某投保的,我们老夫妻俩当然应得这笔理赔款,丁某没有理由占有,我要求他如数返还保险金理赔款60800元;丁某则认为,自己与前岳母郭某是同村同组,在我前妻去世后的十多年里,一直就近照顾郭某二老的基本生活,而且该份人寿保险是我出钱买的,现在郭某要求我全部返还保险金理赔款,我不能接受。


  经过调解,双方态度虽有所转变,但还是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调解陷入了僵局。随后,镇调委会调解员汪承旭与长岭关村肖主任、郭某和丁某亲戚葛某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对双方分别进行说服、劝解,让其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经过为期一天,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一,郭某同意丁某在扣除所交保险费、实际花费等支出后,一次性返还郭某人寿保险金理赔款30000元整,于签订本协议后一次性付清。二,本协议为双方因周某人寿保险金分割纠纷的最终处理结论,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丁某当日即通过斑竹园司法所将30000元转交给郭某,履行了调解协议。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可在郭某女儿去世多年后,双方却因各自现实利益,差点“对簿公堂”,而由于斑竹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介入调解,有效避免了双方“撕破脸皮”,最终妥善化解了双方的纷争。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10-2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婿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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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能这样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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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怎么样 也是妈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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