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1月11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别的离婚案件。小两口都是90后年轻人,因为在网上玩游戏而相识,相爱,结婚,但最终也因沉迷网络使脆弱的婚姻走向崩溃。 原告汪某诉称:原、被告双方是因为玩一款网络游戏于2013年2月相识,于2013年12月8日登记结婚。因原被告是在玩网络游戏过程中相识的,原被告交往主要是集中在虚拟世界中,婚前双方性格了解不多,感情一般,婚姻基础差。婚后因被告仍然沉迷于网络游戏,而不顾家庭生活,不为家庭生计着想,忽视原告的感情,并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2014年正月至今被告一直没有回来过,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被告不愿回家。由于被告沉迷网络无故离家,致使原本薄弱的夫妻感情更加脆弱,加之双方缺少沟通,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早已彻底破裂,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被告董某辩称:原、被告虽然是在玩网络游戏时相识,但是经过大半年的相处是有感情基础的。但是如果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但是原告要给被告适当的经济帮助并返还被告婚前陪嫁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在网络中相识走向婚姻,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聚少离多夫妻感情淡漠。因原被告在庭审中均表示同意离婚,庭后经调解原被告自愿离婚,原告一次性给予被告20000元经济帮助,被告婚前陪嫁财产归被告所有。(李万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