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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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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 谣 连 接--------
孙钦刚,有可能是被冤枉的
山东郯城县15名警员网上实名举报郯城县GA局长孙钦刚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等问题。而GA局长孙钦刚则表示,举报纯属告黑状.
举报人举报县GA局局长孙钦刚自2004年任该县GA局局长以来,贪污受贿、变卖国家资产、违规集资建房、重用提拔了一部分有严重问题的人员。举报人还列举了相关案例,用来佐证举报的诸多问题。落款留下了15名举报者的名单,名单中有举报人的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
为了落实真伪,拨通名单中的一些举报电话,有的承认参与举报了,有的说不知道。
据说举报是从2008年四五月份开始的,并且在网上发了帖子。孙局长对举报人有没有私下打击报复,如果有是怎么打击报复的,局外人是闹不清楚的。但有一条是清楚的,他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象菏泽曹县公检法那样,把举报人在网上发的帖子定为诽谤罪提起公诉。据说,几个举报人都在岗工作,有的还提职了。也可能大家都懂法,这条路不好走,真的做了,会引起更大的麻烦。可能有人怀疑,是不是利用提职来堵举报人的嘴巴,这也很难说,不让人怀疑也不可能。
这个问题,既然是在网上公布的就要查个清楚。按照GA局长孙钦刚的说法,举报纯属告黑状。是黑状也好,白状也好,作为局长也不要生气,你是当权者,当权者就必须受到群众监督。你到底有没有问题,也不是你自己说了算。如果都是自己说没有问题,说是黑状,纪委和监察局也就是多余的了。话又说回来,没有了纪委和监察局,那好人也会被诬赖,坏人会更加嚣张。
作为孙局长,最起码的要把这几个问题交给组织调查,并且如实地向群众说情楚。一是贪污受贿问题,二是变卖国家资产问题,三是违规集资建房问题,四是重用提拔了一部分有严重问题的人员。还有那些为了文章不罗嗦被等掉的一些问题。至于孙局长说这15人中有些是违纪受处理的,有些是对现在岗位不满。这些都是你局长一面之辞,也不能你说几就是几。说山东省GA厅、临沂市GA局都来查了,没有这些事。没有打击报复的事,还有其他问题呢,举报人说“材料绝对真实,请上级领导查处,如有虚假,举报人愿负法律责任”。这些泡在“法海”里的人,怎么做不违法,怎么做是违法,他们头脑是一清二楚。而且凡举报者都能敢做敢当,完全有必要弄清楚。没有问题,还你清白,举报者应当受到处理;有问题,那是你自作自受,应该给举报人奖励。
作为举报者,一定要出于公心,也要有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对干部的缺点和错误,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一切都得要依事实为根据。对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应该看到,有些事情,由于某些客观原因,解决起来也不一定很快。但要相信我们的党,反FB的决心一直没有动摇,反FB的工作一直没有停,任何FB分子想逃脱法律制裁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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