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龍歸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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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事随风 都让它们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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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兲喨苡前./ 于 2009-9-7 12:00 发表

  :pf :pf   如果真是河马我就郁闷了。。

他一来时,所说所言,我就感觉是哪个的马甲,感觉是河马的,现在知道我错啦,过去啦!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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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注意下自己的言语,宁愿不回帖也不要发容易引起歧义的话。

自己把握度,同样一句玩笑,用在熟识的朋友身上没问题,用在不熟的人身上就会引人反感了。

要搞清楚的是,是否算人身攻击等违规内容,要以被攻击者或当事人的感觉为标准,而不是以自己的感觉为标准。
比方说你自己觉得这玩笑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当事人不高兴,那么你就算人身攻击;你对特定人比如朋友开玩笑,自己觉得很过分,但你朋友一点也不生气,那就不算人身攻击。

PS:六安论坛版主评分功能增加了扣分权限,恶意灌水等违规贴将会被扣分。请各位版主处理首次犯错者慎用删帖和禁言功能,以免相关言论的帖子证据丢失,将来有争议时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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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我把河马给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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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pf :pf 我刚下沉的, 又被你们翻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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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兲喨苡前./ 于 2009-9-7 12:00 发表

如果真是河马我就郁闷了。。

我4万多贴里有一帖是人身攻击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话吗?:k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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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楼 的帖子

所以风之子怀疑你我就郁闷了。 如果你都攻击别人了, 那谁能攻击掉你?: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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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兲喨苡前./ 于 2009-9-7 12:16 发表
所以风之子怀疑你我就郁闷了。 如果你都攻击别人了, 那谁能攻击掉你?:han

我是说,哪个老头子一来时发帖,回帖的风格像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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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8楼 的帖子

我经常被发广告被处理的会员用论坛短信“骚扰”的……只是你们看不见我被人攻击而已。
不过只要他们不在论坛发帖影响别人浏览而只是通过论坛短信骂我,我是不会禁言封ID的,以免给人以“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之口实,凡事以大局为重,不理会不回复比跟他们争论效果更好。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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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嘴河马 于 2009-9-7 12:20 发表
我经常被发广告被处理的会员用论坛短信“骚扰”的……只是你们看不见我被人攻击而已。
不过只要他们不在论坛发帖影响别人浏览而只是通过论坛短信骂我,我是不会禁言封ID的,以免给人以“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之口 ...

这就是河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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