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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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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甲:“看,他来了──!”颤声。 <br/><br/>黑衣人乙:“可是──真的来了吗?”浑身发抖。 <br/><br/>黑衣人甲:“化成灰我也认识他,你看,好像不知道咱们在这里?哎,你别跑啊!”说完他也跑了。 <br/><br/>跑步中的黑衣人甲:“头儿说他是被鬼上身了,不用怕!” <br/><br/>跑步中的黑衣人乙:“那头儿怎麽不自己来,让咱们来送死!”跑的更快了。 <br/><br/>黑衣人甲:“看来真的没有那麽凶,头儿说的可能是真的!” <br/><br/>黑衣人乙:“你以为我会相信这麽无稽的说法吗?反正,咱们只要报告给他就行了!” <br/><br/>两条黑影快速的向营外逃去,速度之快仿佛身後真的有一只恶鬼在追他们──兰若云:“我好像听到什麽声音了!” <br/><br/>离人倾:“我不信那些人还敢回来?嘻嘻,你追他们的时候可把这群家夥吓破了胆!” <br/><br/>兰若云:“还是小心点好,我现在发不出飙来,几十个上来就把咱俩砍成肉泥了!” <br/><br/>离人倾:“放心吧,他们怎麽知道你什麽时候发飙,大不了我再把脖子让他们砍,你一受刺激就发出来了!” <br/><br/>兰若云:“咦?亏你想的到,不过我不得不佩服这是一个好办法!” <br/><br/>离人倾:“……!” <br/><br/>狂怒的沙漠,借著风力把它积蓄多年的黄沙不停的向高空甩去,而强大的沙漠之风,一波吹著一波,层层叠叠的由远方侵蚀过来。在兰若云他们刚刚逃到绿洲後尾随而至,大部分的风沙被绿洲中的树木和草皮中和了,只有些微的残余吹进绿洲,在房屋上肆虐。 <br/><br/>这种风暴两人见得多了,也不以为意,只是脸上却挂著幸灾乐祸的笑容。 <br/><br/>“你说嘎力和教官那一队人现在……?”离人倾忍著笑不说下去。 <br/><br/>“还好他们练过”埋沙闭气功“,应该还可以活下来吧!”兰若云微笑道。 <br/><br/>“可这是沙漠风暴啊!你认为有人会从几十米深的沙子里爬出来吗?”离人倾张大著嘴,终於笑了出来。 <br/><br/>“嗯,这个嘛,应该是不太可能──!”兰若云认真的说道。 <br/><br/>“哈哈哈~~~!” <br/><br/>两人从床上扑倒在地面上,抱在一起大笑起来。 <br/><br/>寂静的营房里两个人的笑声只响了一会儿,他们抬起身,环顾了一下只有他们两个的营房,眼圈儿红了…… <br/><br/>“还真有点舍不得这个地方呢!”离人倾伤感的说道。 <br/><br/>“生活了三年、付出了血与汗、为之进行过生命抗争、见识了各色人等、学得了一身本领、遇到了吻颈之交──你能把这样一个地方忘记的话,请把这本领教给我!” <br/><br/>离人倾看著同样眼睛红红的兰若云,心里百感交集。 <br/><br/>“算了,别伤感了,我想组织不会放过我们的,他们绝对不会就这麽点力量的!”隔了一会儿,兰若云爬上床,深沈的说道。 <br/><br/>“是啊,这种人力和物力的付出,绝对不是一个狼克能保证的!”离人倾倒在兰若云身边,望著屋顶说道。 <br/><br/>“睡吧,养好精力,明天也许会有一场大战──!” <br/><br/>“呼噜……呼噜……!” <br/><br/>“不会这麽快吧──”兰若云翻了个身,也沈入了梦乡。 <br/><br/>屋外,风沙的声音似乎小了一些,而另一场非自然的暴风,将来得更猛! <br/><br/>☆☆☆遥远的沙漠尽头,两粒黑色的斑影逐渐接近,两匹高头大马,一白一黑的两个年轻人──正是兰若云和离人倾。 <br/><br/>天一亮,精力充沛的兰若云就起来了,奇怪自己为什麽不想睡了,看著流著口水的离人倾,他甚至羡慕起来。想了一会儿,也许自己是像那个老子一样大彻大悟了吧,那样就好了,自己也不用骑青牛出关了──相反,还得骑马回去,看来红尘对於自己还是充满诱惑。至於看破生死、得道飞升什麽的,他也不明白是怎麽回事儿,那可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因为现在他对自己的小命还是恋恋不舍的。 <br/><br/>踢了一脚离人倾,两人开始打点粮食、马料和清水。在营地里挑了两匹最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高头大马──实际上就是狼克和乌云骑的那两头。挑的过程中兰若云著实想念了自己那匹独角兽一番,发誓一定要把它找回来,绝不能让它成为“雾都孤儿”! <br/><br/>准备妥当,两人开始在大漠上纵马狂飙,刚刚进行完“沙砾重新组合、服从组织再分配、竞争上岗”的黄沙们,在两人的马蹄下怒起翻飞,在大漠形成烟尘滚滚的两条黄线。 <br/><br/>已经是第四天了,杀手集团一直毫无动静,而再行一天多就可以入关了,那时候,只要两人躲到劳森壁垒或是灵光城里,杀手们要出击可就麻烦了。 <br/><br/>“没道理啊,像我们这样大逆不道的叛逃者,他们竟然任凭我们逍遥?”离人倾不解的说道。 <br/><br/>“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是想放松我们的意志──而当他们出击的时候,那将是石破惊天的雷霆一击!现在,我们要放慢速度!”兰若云的判断能力正是在此时初露锋芒,而他自己却还没意识到呢! <br/><br/>“嗯,我想也是这样!”离人倾一如既往的点头表示同意。 <br/><br/>渐渐接近…… <br/><br/>兰若云忽然停了下来,他眯起眼睛,盯视著眼前的一片黄沙。 <br/><br/>“有杀气──下马!”兰若云大叫一声,两人同时翻落马下。 <br/><br/>几乎是同时,黄沙里冲天而起二十几个黑衣人,手中武器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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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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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想到马忒地能喝水,两人由於携带清水不足,在懒惰於饥渴之间选择了懒惰,把水都饮马了,结果两人虽然能骑马,但嗓子已经渴得冒烟了。 <br/><br/>还好只有一天,终於到了灵光城,不顾一切的寻找水源。 <br/><br/>於是,灵光城的居民看到两个青年为了争一口水井谁先来喝水而大打出手,最後一起渴的晕了过去…… <br/><br/>两人走在灵光城的大街上,先前因为找水而没有注意这个城市的异常,现在看看,发现往日那种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熙来攘往的繁华局面不见了,更没有商旅和小贩在那里讨价还价的做贸易。 <br/><br/>许多人背著包袱匆匆的往城外赶著,更有许多居民院落是铜锁守门。 <br/><br/>两人对看了一眼,都感觉事不寻常。兰若云忽然想到堂潇,三年来不知这小丫头怎麽样了,还真挺想念她的,他决定去“剑气道门”看一看。 <br/><br/>人去楼空。 <br/><br/>兰若云呆呆的站在空旷的“剑气道门”的演武场上,一股不祥的预兆拢上心头:萧秦一向被人们称作灵光城的守护者,现在连他都离开了? <br/><br/>“抓一个人来问问不就行了!”离人倾提醒道。 <br/><br/>“那你还不快去抓~~!?”兰若云气苦道。 <br/><br/>离人倾“哼”了一声,转身出去,兰若云跟上,看见一个长吁短叹的人类文士,知道这类人一天就喜欢向陌生人畅谈高论、慨叹时世、诉说失意…… <br/><br/>一问果然:“两位还不知道吗?哎,完了,完了~~完了!两百年的和平完了,繁荣昌盛的灵光城完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我等大好男儿,身怀大志,生於乱世,自应投笔从戎,报效国家,学那一代战神格丽丝。兰争战沙场,虽死也荣。正所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於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br/><br/>而究竟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而什麽又是死亡呢?什麽又是──?“ <br/><br/>“究竟什麽完了?”离人倾打断他关於哲学的思考,离人倾狠狠的搓著拳头。 <br/><br/>“聪明如两位者自然明白,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窝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呢!别看著灵光城虽小,总有一日会因为我等三人而名扬世界,我看两位孔武有力仪表堂堂,而兄又长服”乌鸡肾仁宝“,近日来尿频次数已有减轻大见好转,全身也充满了力量,睡觉也踏实了,吃饭也香了……”“我问你,究竟发生了什麽事情──!”兰若云闭著眼睛怒道,离人倾已经咬牙切齿的举起了拳头。 <br/><br/>“两位果然是性情中人,喜怒於色,此等性格用之於战场必将威慑敌胆、旗开得胜,有鉴於此,更加大了我和两位结纳的决心。灵光城东有一桃园,不如我等三人於桃园中设一祭台,焚香点烛,对天叩头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愿同年同月死。说到那个桃园呢,啊,今日春光灿烂,微风和煦,万里无云。而桃花园的桃花开了吗?那如桃花般的姑娘又在哪里?斯人已去,怎不愁煞我等,相思断肠啊……!” <br/><br/>“!~~!” <br/><br/>“我已忍无可忍了”,离人倾上去一拳将文士打倒,兰若云也跳了过来,一顿拳打脚踢。 <br/><br/>“说,到底发生什麽事了?”两人一起咆哮道。 <br/><br/>“神族,神族要接管灵光城,进攻裸兰大陆,#¥#◎%!” <br/><br/>☆☆☆ <br/><br/>灵光城外,三叉路口。 <br/><br/>“兄弟,人生中为什麽总有这麽多的不如意呢?为什麽就不能让我们快乐的生活呢!”离人倾沈重的说道。 <br/><br/>“快乐,很快就过去的乐趣,短暂的,虽永驻於心间,却无法减少人生中一丝一毫的痛苦,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我们才能发出会心的一笑──快乐不是让我们去体验的,而是去让我们回忆的!”兰若云惆怅的望著远方,感慨万千。 <br/><br/>“我现在忽然觉得永远留在大漠里也是一种幸福,在夕阳的黄沙下,我们兄弟舞剑弄影,把酒言欢,不也很惬意吗?” <br/><br/>“可是我们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还有许多人在想念著我们──你能忘记自己的仇恨吗?你能放弃那个你喜欢的姑娘吗?人生总是这样无奈,我们不是在为自己活著,我们孤独,同时,我们放纵,总是因为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人生!” <br/><br/>“在杀手营里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种族,直到刚才那个疯颠颠的人类文士让我猛的惊醒,他的豪言壮语都是为人类而说呀,如果他是一个神族,肯定会说出另一番话来!” <br/><br/>“我没有选择!” <br/><br/>“我也没有选择!” <br/><br/>“神族侵略我的国家,我只能奋起抗争!” <br/><br/>“我要想报仇,也必须要积累战功获得高位,而且,我的家族必须有人来振兴,我不能让那些卑鄙小人一直猖狂下去!” <br/><br/>“在杀手营里,我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克教给我们的──适者生存!普遍到整个国家,神族要消灭人族,也是这条规则的运用。而你,作为神族的一员,为神族尽力,我不会怪你!” <br/><br/>“为什麽要有种族之分呢,全世界的人和平生活在一起不好吗?”离人倾向往的说道。 <br/><br/>“就因为有国家利益的存在。人民是国家吗?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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吭~~邦~~嗯噅~~!” <br/><br/>一辆马车倒在路旁,发出一系列的怪声:车辕折断声,车轮陷地声和马匹悲嘶声! <br/><br/>“这是谁干的?真是缺德啊!我~~◎#¥!※¥#!” <br/><br/>一个老头愤怒的看著路中间那一个深深的大坑,叉腰大骂。 <br/><br/>“爷爷,别生那麽大的气,伤身的!”一个身形尚幼的小姑娘过去拉著老头的胳膊。其实她是看路上好多人都在对他们爷俩行注目礼,感到不好意思。 <br/><br/>可是老头看著折断了腿的马,知道这辆车是没法移动了,而且:“黑子,你怎麽样啊?噢黑子,你跟了我几十年,没享过什麽福,却遭受这无妄之灾,我是没法活了,噢哦~~我可怜的黑子!” <br/><br/>老头抱著那头其实说黑不黑、灰不啦叽的笨马大哭起来。急得小姑念一个劲儿的蹦来蹦去,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 <br/><br/>这老头也有六十多岁了,放声悲哭之下,立时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毕竟这麽大年龄的人哭起来也是蛮有特点的。 <br/><br/>“哎,老爷子,我看你这匹马是废了,不如卖给我,杀了卖给路人,还不至於浪费!”一个屠夫挥舞著屠刀说,他在那面开了个肉摊子,为过往的行人提供蛋白质和脂肪的补充。 <br/><br/>“是啊,是啊,爷爷,赶紧把马卖了给他吧!”小姑娘觉得赶紧脱离众人的目光才好,她都害羞得想跳进那个大坑里了。 <br/><br/>“我不卖黑子,黑子在我在,黑子亡我也亡。没有黑子,这辆车可怎麽拉啊!”老头哭声不断,却,像是在唱一种奇怪的戏。 <br/><br/>“我在前面拉,您老给後面推,反正都是干货,也不重!”小姑娘认真的说,人群里一阵小,她那矮小的身材让人实在无法和那一大车的货物联系上。 <br/><br/>“你又逗我开心,不干,反正我死也要和黑子在一起……!”老头不依不饶。 <br/><br/>“你把你那匹马卖了,我这匹给你!”兰若云啼笑皆非的看著哭泣的老头说道,其实他是佩服小姑娘的胆气,可怜老头的爱护动物的环保意识,不由得使他想起自己的独角兽来。 <br/><br/>那哭声在天上拐了个弯,猛的掉了下来,老头转过身,看见一匹马就在自己眼前:“你,你是说,把这匹高大英俊气色非凡的马送给我?”老头止住哭声,抹著鼻涕望著兰若云问道。 <br/><br/>“不错,不过你得现在,立刻,马上把你这匹黑子卖了,带著它怎麽上路啊!”兰若云是想坐他的马车,但是拉著匹伤马那就没法走了。 <br/><br/>“屠夫,过来把黑子拉走,卖给你了,五个金币,少一个都不卖!”老头立刻把黑子卖了,使兰若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村委戏班子的业余演员”了! <br/><br/>人群散去,修好了车辕的马车很快上路了,老头摸著这匹曾经跟著狼克走遍天涯海角的大马的屁股,口水不停的流了下来,早忘了十分锺前还为黑子哭得要死要活呢! <br/><br/>兰若云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听见,最後还是那小姑娘告诉他:“他们是灵光城杜姓人氏,眼看战争爆发,准备迁到裸兰城去。带了一车的山药,准备在裸兰城里卖了之後,用所得的钱加上以前积攒的一些,也能安家落户了。小门小户,也没什麽奢求。 <br/><br/>兰若云再问她父母时,杜小妹鼻头一酸,掉了个眼泪疙瘩。原来两年前,贩卖山药的杜氏夫妇遇到强盗,货被抢了,连命也丢了──这一老一少真的是相依为命了。怪不得为了一匹马老头会哭得那麽伤心,没有这匹马,他们什麽也做不了! <br/><br/>杜老爹终於把目光转到兰若云身上了,开始用笨拙的赞扬话夸奖兰若云:您先生肯定生了十个大胖儿子了! <br/><br/>兰若云脸孔一阵泛红:我还没有孩子。 <br/><br/>杜老爹:您一定有个漂亮的小媳妇。 <br/><br/>兰若云脸上开始发热:我,我还没成家! <br/><br/>杜老爹讪讪的笑了一下:你老有这麽神俊的马匹,肯定是个富贵的大老爷。 <br/><br/>兰若云空著双手耸耸肩:我刚从大漠回来,实话跟您说,除了这匹马我身无分文。 <br/><br/>杜老爹有些失望,惊讶道:哎哟,那您怎麽吃饭啊! <br/><br/>兰若云:…… <br/><br/>杜小妹不满意的看了爷爷一眼:瞧您说的,我们吃什麽只要大恩人不嫌弃就一起吃呗! <br/><br/>杜老爹失笑道:那有什麽问题,这匹马够吃十年了! <br/><br/>兰若云窘笑道:我家就在裸兰城里,回去我就拿钱还你们,还有,别叫我大恩人,我叫兰若云。 <br/><br/>杜老爹豪气的说道:您看,还什麽呀,几顿饭能花几个钱儿?不过,府上缺管家吗? <br/><br/>杜小妹窘得满脸通红,她感激兰若云以马相赠,很尊敬他,偏偏自己的爷爷老是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她不好意思的看了兰若云一眼,兰若云笑了笑,示意无防。 <br/><br/>狼克这匹马真是神俊异常,在大漠里奔跑如飞,拉起马车来虽不习惯,却也将其他马车远远的甩在後面。 <br/><br/>杜老爹这一路简直合不上嘴了,高兴得就差亲兰若云一口了。 <br/><br/>他还喜欢飙车,而狼克的马也为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每超过一辆马车他就像年轻人一样站起来,冲著对方吹口哨、做鬼脸。 <br/><br/>杜小妹这一路也不好过,因为爷爷的兴奋她往往羞个大红脸,刚刚红潮褪尽,杜老爹又超过一辆马车,於是杜小妹的脸又红了。因此,这一路上她的脸几乎就那麽红著过来了,连兰若云都有点於心不忍。 <br/><br/>忽然想起,三年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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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兰如水在自家的大门上贴了一则招聘启事:犬子若云,年方十四,自幼丧母,甚是可怜。如水一介书生,更兼每日忙於军国大事,无暇照料此子。在此捐字,欲寻一有爱心、体健貌端、温柔贴贴之管家。平时照料其饮食起居,教导其为人处世,虽不能代母职,然亦可约束其懵懂体性。 <br/><br/>待遇优厚,年薪50金币,节假日不休,但可携此子居於自家(意思是虽然我不给你放假,但是你可以把他带到你家去,只要不饿死了就行)。 <br/><br/>联系人:兰如水(帝国军师,议事厅第一排左属第二位面白无须者)。 <br/><br/>日期:裸兰历1175年1月18日过了一段时间,兰如水把50金币改成100金币;又过了一段时间改为150金币,改了几次以後,竟然高达500金币──相当於一个屠夫一年宰猪数目的十倍,而当他把这些猪卖掉的净收入还不足这份工资的十分之一! <br/><br/>这份工作排到了当年裸兰十大高薪工作榜的第二位,第一位的是“裸兰军事学院神秘学研究小组副组长”之职。 <br/><br/>当然,如水先生之所以狠心不断的涨工资,主要是因为没人去应这份美差。 <br/><br/>这也是有个缘故的:兰若云小的时候,就是还穿著开裆裤和尿泥那个年代,他是一个很“惹人喜爱”的好孩子,喜欢偷偷往保姆的茶杯里放安眠药。或者,在管家的的脸上画画,可能是他的作画水平并不是很高,并不能讨得管家的欢心。 <br/><br/>这还不是他“善良”的地方,他最突出的地方是──喜欢把一些“乖孩子”引到家里来。像清影秀、堂天和望川北这些人都是府上常客。 <br/><br/>一般兰若云“勾引”他们的方法是不小心拿了清影秀的林家花糕,或者轻轻的踢了堂天一脚,也有可能拽著斯菲的小辫跑了两圈儿。当然,说王寡妇家里有一头飞猪,惹得方更和望川北颠颠跑了去,结果被王寡妇那头不知道什麽用途的恶狗咬得三月起不来床,这也只不过是个真实的谎言! <br/><br/>於是,这些人从八九岁的时候就经常造访兰府,手里一般会拿著刀枪棍棒斧钺!叉。帝国的少年们手持武器也是很正常的,毕竟是战争年代嘛! <br/><br/>不过兰若云并非善於待客的好主人,朋友们过来,他一般是用超过平时三倍的速度从狗洞里钻出去,然後在裸兰的大街小巷上溜达。 <br/><br/>“乖孩子们”见不到主人不免会有一点点不愉快,於是,他们就喜欢和管家保姆什麽的开开玩笑。 <br/><br/>大家都会几手家传的功夫。像斯菲就会用个催眠术,让管家美美的睡上一觉,而清影秀就放出一小条火苗,在管家的屁股上烤一烤,看到冒烟了大家笑一笑一哄而散。这也没什麽,功夫总是要练的,管家们为未来的帝国将领们提供一点实践空间也无可厚非。 <br/><br/>後来管家们和家丁保姆们考虑到了,身体上任意部位皆布满痛觉神经这个事实,决定暂避风头,纷纷辞职──我们也只有慨叹未来帝国将领们的成长是多麽艰难的过程啊! <br/><br/>基於此点,在兰若云八到十四岁这几年里,共换了十八个管家、九个保姆、二十三个家丁,而倒了後来,更是门庭冷清,无人问津。 <br/><br/>兰少爷从此高卧睡床,太阳不到三杆绝不起来,至於吃饭,则是到堂家去蹭。 <br/><br/>兰如水就是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条件下贴出招聘启事的,工资也由50金币涨了十倍。 <br/><br/>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个在外游历多年的浪子,怀著对家乡的美好向往,对家乡人民的无限热爱,不顾众人劝说,毅然决然的接下了这份高薪工作──当然,他也是有准备的,多年的闯荡江湖,练就了一身无敌金锺罩铁布衫! <br/><br/>三天後,他被抬出了兰家! <br/><br/>从此以後,尽管如水先生把工资加到1000金币,也再也没有人敢虎口拔牙了,所谓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简直是屁话(铁布衫大侠临终语!)。 <br/><br/>因此,当兰若云出现在自家门前,看见“里三层,外三层”被帝国护卫军包围住的兰府时,他简直惊呆了! <br/><br/>这更使他心急如焚,兰府是二百年前人神战争後,帝国人民亲自为战神和军师建造的,虽然在当时的兰先生的嘱意下建得并不豪华,但也绝对够得上气派。 <br/><br/>现在,这栋宅子被几百号帝国的精锐部队包围著,立即让兰若云生出一种不安的情绪。 <br/><br/>本来他想就这样通报之後再进去,结果看门的兵哥告诉他:“这两年来冒充兰少爷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了,但我告诉你,兰少爷三年前在战场上光荣了,所以,请你──” <br/><br/>兰若云没等他那个“滚”字说出来,就後退著到胡同里抓了三只猫过来。 <br/><br/>白影一闪,他窜进了兰府大院。 <br/><br/>“什麽人!守门的士兵匆匆赶过来,兰若云将手里的猫向他扔过去,”喵~~!“ <br/><br/>“奶奶的,连这只猫也拿老子开心,张二棍,去抓只蛇来,今晚上咱们来个‘龙虎斗!” <br/><br/>翻过内院扔只猫,潜进父亲卧室扔一只,三只刚刚好,虽然晚上可能被做成菜,但是…… <br/><br/>“对不起了!”兰若云对前途堪忧的三只猫在心底道了个歉,向屋子里走去。 <br/><br/>“咳~~咳~~咳~~!” <br/><br/>兰若云心里一阵难过,“父亲怎麽咳成这样!” <br/><br/>“兰伯伯,喝水!”一个清脆的女人声音响起,随後是手轻拍在背上的声音。 <br/><br/>“咦?这个女人?”兰若云本想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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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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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若云凄然的回转头,泪痕未干的脸上现出惊异的神色──这是一张怎样的少女的脸孔啊!这就是三年前那个经常对自己横眉冷对的小姑娘吗? <br/><br/>她的脸上少了一份野蛮任性,却多了温柔和凄冷,最让人心碎的是,眼神中没有了往日的生气,完全被一种灰色的憔悴代替了。 <br/><br/>“!啷啷~~!” <br/><br/>长剑落地,在地面上不甘心的震了几下,恢复了屋子里怪异的气氛。 <br/><br/>看著泪痕俨然的陌生男子,清影秀愣住了。 <br/><br/>陌生吗?不,她不相信世界上还有第二双这样的眼睛──清澈、调皮、懵懂、机灵…… <br/><br/>只是,如今的这双眼睛,多了些沧桑感和坚忍。而此时,正被浓烈的悲伤占据著。 <br/><br/>虽然,这男子看上去是那麽的健康,远非当日柔弱的少年可比;那高了自己半个头的身材,也不是当初那个弹自己暴栗还要跳起来的矮个子所能望其项背;而他的头发也发出微黄的光芒,不像那个小子,柔软的经常粘在一起的黑头发…… <br/><br/>不了,这些都不重要了,她认得他,那是一种感觉,从童年到少年,不断的“战争”和默默关怀所形成的心灵上的默契──只看一眼那双眼睛就够了,一切都明白了──轻轻走上去,搂住兰若云的脖子,靠在他的怀里,嘤嘤的哭了起来…… <br/><br/>兰若云轻轻拍著怀中的清影秀,知道自己现在能做的就是无声的安慰她,而这种感觉又是那样的陌生──少年时自己怕得要死得敌人,柔弱得像一只迷途的小猫,只想找到那个自己熟悉的人,躲在他的怀抱里,感受那份安全和关爱! <br/><br/>“咳咳~~!” <br/><br/>良久的拥抱,和背对著自己的应该是自己(还是不应该?)的儿子的人,撩拨著他的心弦。兰如水甚至有些愤怒,老子难道就比不上媳妇?到底是不是我的儿子我还没看清楚,他却一直在那里抱著个姑娘不放手,心里骂:“小贼,转过身来呀!” <br/><br/>偏偏肺部这个时候功能正常,於是不得不假装咳嗽了起来,没想到两个人沈浸在这份拥抱的奇异感觉当中,早忘了外界的任何事情。 <br/><br/>奉劝世人,谈恋爱切莫忘记关爱父母,否则他们会生病,即使不生病也会假装生病的。 <br/><br/>“咳咳咳咳咳~~~~咳咳~~~!”兰如水加大马力,却引发了内咳,越咳越想咳,简直收不住了,“咳咳咳~~~!” <br/><br/>拥抱中的两个人被“巨咳”声惊醒,赶紧过来扶住弄假成真的老人。拍著他的胸口,为他顺气按摩。 <br/><br/>兰如水一边剧烈的咳嗽,一边把眼睛在身边的男子身上扫来扫去。他虽没有女性天生的那种感觉,但他是自己的儿子呀,他是看著他长大的──而且,那双贼忒嘻嘻的眼睛他也是认得的,虽然这双眼睛现在变得成熟而稳重,但见到自己後放松下来的顽童眼神却无意中流露了出来。 <br/><br/>“你是若云?”咳嗽暂歇的兰如水不相信的问道。 <br/><br/>猛力点著头,兰若云却依然说不出话,他太激动了。 <br/><br/>“阿秀,你先出去一下!”兰如水是这样想的:自己认错没什麽,反正可能也要去了,可是别让阿秀抱错了人,那样……所以,听对方承认,他更决定拿出自己的杀手!──验明正身! <br/><br/>“我,我不出去!你想骗我出去,然後你们俩一起走!”清影秀守在床边一动不动,拉住兰若云的胳膊,“我是一定要和他回去的,别想抛下我!” <br/><br/>“那好,你先转过身去,等严明正身後在谈论其他问题!”兰如水当然已经决定了不带清影秀走,她还那麽年轻呵! <br/><br/>清影秀狐疑的转过身去,却还用眼睛的余光监视著两个人。 <br/><br/>兰如水向著“陌生男子”做了个很特殊的姿势! <br/><br/>“不要了,都这麽大的人了──!”兰若云忽然忸怩不堪,看了一眼清影秀,“而且,她还在这里,太不好意思了!” <br/><br/>看著兰如水愈见不高兴而且简直是失望和痛苦的表情,决心豁出去了。 <br/><br/>“好了好了,别这种表情,唉~~!”兰若云小心翼翼的看著清影秀,发现她在转头偷看,吓得赶紧大叫一声:“别看,快转过去!” <br/><br/>“两个人都怪怪的,三年了一点没改,不知道在搞什麽明堂!”清影秀嘟囔道。 <br/><br/>兰若云把裤子脱到跨部,臀部上方露出一个母指大的青色胎记,让兰如水兴奋得张大了嘴──“啊──!”偷看的清影秀大叫一声,转过脸去,用双手紧紧捂住脸孔,羞得恨不得马上跑出去,“这两个家夥,告诉我验明正身的方法不就结了,偏偏神神秘秘的惹著人家想看!” <br/><br/>其实她当然不知道,兰家的两父子,一直是很有默契的,很多时候他们宁可用手势和眼神来交流! <br/><br/>“阿秀,转过来吧,正点!”兰如水嘿嘿笑著,慈爱的看著改头换面的白痴儿子,看来上面的生活水平不错,养的这麽好! <br/><br/>清影秀怯生生的转过身来,脸红红烫烫的看了一眼兰若云,虽说是有婚约,还是不太好意思。 <br/><br/>“若云,这次怎麽派你回来接我?”兰如水平和的问道。 <br/><br/>“是啊,伯母怎麽没回来,我只见过她老人家几次呢!”清影秀羞答答的说道。 <br/><br/>“接你?伯母?”兰若云一头雾水,不知道两个人搞什麽飞刀! <br/><br/>“小子,见到老爸和阿秀就高兴得胡涂了!”兰如水温和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发,感觉手感不错,“阿秀,你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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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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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影远征手里拿著四份提亲的折子,翻来覆去的看著。 <br/><br/>四个红色的小本子里,分别记叙了堂天、迪斯番、望川北和方更的一些个人资料。包括每个人的生辰八字、履历、毕业成绩、军功以及几个人的自我介绍。 <br/><br/>大将军把目光盯在了四个人的自我介绍上,看著看著“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br/><br/>这些简介里不外忽是这些:我,高大威猛、英俊潇洒、武艺高强、英勇无敌、温柔体贴…… <br/><br/>笑过之後,又愁上眉头,按理来说,四家青年都很不错。 <br/><br/>而从家世上来看,自己倾向於迪斯家。因为现在迪斯罗利把议会控制得非常好,很多决议都要在他的嘱意下才能在议会通过。 <br/><br/>议会是民声机构,搞好与议会的关系将有利於清影家的统治。 <br/><br/>可是,兰如水这个病鬼,竟然在大哥面前说迪斯家的坏话,坚持不同意把阿秀嫁给迪斯番。 <br/><br/>他心里一阵气恼,明明是自己的女儿,自己却总是无法作主。现在阿秀仿佛是兰如水的女儿,每天呆在兰府不出来,真不知道照顾那个病鬼有什麽好处。 <br/><br/>气愤的把四张拜折狠狠拍在桌子上,可是主意还是没定下来。 <br/><br/>忽然大厅里一阵嘈杂,使他本来就很烦躁的心情简直糟糕到了极点,刚要起身发作。 <br/><br/>管家匆匆忙忙的跑了进来:“老爷,大事不好了,四家少爷快在大厅里大起来了!” <br/><br/>“是堂天那几个小子?”大将军不用想也知道又是这几个笨蛋来讨回信儿了。 <br/><br/>走进大厅,看见四个年轻人正吵得面红耳赤,迪斯番更是连长剑也拔了出来── <br/><br/>看见清影远征走进来,四个人才稍稍安静了下来。 <br/><br/>“不知远征叔叔可曾看过小侄的帖子?还望您老早日给番番(迪斯番的长辈称呼)一个回应,小侄可是日夜盼望,望穿秋水啊!”迪斯番简直要痛哭流涕了! <br/><br/>“贤侄少安毋躁!”大将军安慰道,“关於贤侄那段感人至深的‘蛋糕情缘’我曾反复的阅览过,我觉得阿秀也确实对贤侄有好感!” <br/><br/>“不可能不可能,远征叔叔,阿秀实是对我另有深意啊,小侄拜帖上以说得清清楚楚!”堂天著急的看著清影远征。 <br/><br/>“当然,关於天天和阿秀那段‘战场敷药情缘’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幕!想一想,竟然是在战场上,而且是敷药!不难明白,阿秀对天天也是颇为喜爱的!”清影远征慨叹道。 <br/><br/>“可是,我和阿秀明明已经有了‘鸟巢情缘’的!阿秀怎麽会喜欢别的人呢,打死我也不信!”望川北委屈的说道。 <br/><br/>“咦?鸟巢情缘?”三人齐声惊叹! <br/><br/>“哼哼,当然,你们以为我没货是不是?告诉你们,阿秀曾经单独和我在北城门旁边的树林里,哼哼,掏了一个下午的鸟巢!阿秀她很赞佩我的爬树技巧呢!”望川北得意的说道。 <br/><br/>“事到如今,我不得不说了!”方更撩了一下自己额前的头发,“其实,如果说‘蛋糕情缘’,显然,迪斯兄是要甘拜下风的,因为阿秀给我那块要大得多──!” <br/><br/>“等等!”迪斯番忽然打断了他,“哈,我忽然想起来了,阿秀给你那块是不带奶油的,而我那块不但有奶油,还有草莓呢!”迪斯番眉开眼笑的说著,终於发现阿秀原来还是对自己情有独锺的! <br/><br/>“亏你连这个也记得,我说为什麽那次你回家的时候非要把盘子带回去,原来是粘了奶油!不过──我并不和你争蛋糕这件事。其实,阿秀对我动心,始於十三岁那年──如梦如幻、青春无悔、情窦初开的──‘咸蛋情缘’!那个中午,我和阿秀分食一只咸蛋,那是我这一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蛋,从此我天天吃咸蛋,顿顿吃咸蛋,一吃咸蛋我就能想起阿秀。咸蛋就是我的初恋,当然,也是阿秀的!” <br/><br/>方更忘情的说著,眼角已经湿润了。 <br/><br/>“我记得好像是阿秀的中午饭被若云偷了,然後威胁你说,要把你毒死王寡妇家大黄这件事情报告给老师你才给她吃咸蛋的吧!”望川北一口气说了下来,有点累。 <br/><br/>“才不是呢,那是另一次了!”方更恼羞成怒的大吼道。 <br/><br/>大将军赶紧站起身来平息众人怒火,柔声道:“你们对我家阿秀的情意,我已经了解了,说实话,你们也确实很优秀,能嫁给你们当众的任一位都是阿秀的福气!”顿了一顿又道,“可是阿秀只有一个呀,这个,我也很为难,我看还是让他自己决定吧!” <br/><br/>清影远征如愿以偿的把“皮球”踢给了自己的女儿,舒了一口气! <br/><br/>“呀,你们都在这里呀!”清影秀蹦蹦跳跳的从门外走进来,脸上红扑扑的很可爱的样子。 <br/><br/>一进大厅,对著四位朋友嫣然一笑,又跑到清影远征面前和他贴了一下脸,嘻嘻哈哈的回自己房间去了。 <br/><br/>“哎,你们有没有看到,她在对我笑哎~~!”迪斯番兴奋得大叫起来。 <br/><br/>“别不要脸了,明明是对我笑的!”堂天眼睛里飞出无数个“心”形的眼波,连这骂声都温柔无比。 <br/><br/>“啊,阿秀好多年没有这样对我笑过了,我真幸福!”望川北陶醉的说道。 <br/><br/>“阿秀,阿秀,我知道,你又想起了咸蛋!”方更眼睛里溪水长流。 <br/><br/>“她,今天怎麽了?竟然笑了──!”清影远征看著女儿的背影,茫然的念道,“可是有三年了,她一直闷闷不乐啊!”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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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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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哈哈~~!” <br/><br/>一阵活泼的笑声在大街上响起,清脆的感觉让早起的裸兰居民们心里愉悦不已,纷纷抬头看去,眼睛一亮。 <br/><br/>劲装打扮的斯菲和浅靖羽骑著高头大马从街的尽头走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形影不离,都喜欢穿浅蓝色的衣服,而相貌似乎又有点想象──常常给人双胞胎的错觉。 <br/><br/>“那几个笨蛋,真是的,一看到阿秀就像蜜蜂见了花──!” <br/><br/>“老鼠见了大米──!”斯菲接过浅靖羽的话说。 <br/><br/>两人又一阵大笑。 <br/><br/>“阿秀这几天的心情好像不错,你说她是不是看上谁了?”浅靖羽小声的说道。 <br/><br/>“反正不是那四个笨蛋,她根本都不正眼看他们一眼!” <br/><br/>“不会啊,有时也会对他们笑一笑的!” <br/><br/>“这几天她对谁没笑过吗?如果你发现了请告诉我!”斯菲嘟著嘴说。 <br/><br/>“我要是有她那麽漂亮就好了!”浅靖羽羡慕的说道。 <br/><br/>“哎呀,我们也不差啦,裸兰城两大美女,看看,多少人在看我们?”斯菲向著浅靖羽做了个眼色。两个人得意的笑了笑。 <br/><br/>“真可气,就知道去讨阿秀的欢心!”笑过之後浅靖羽噘起了小嘴。 <br/><br/>“呀,我们的大小姐发春了,竟然嫉妒起阿秀来了!”斯菲笑呵呵的说。 <br/><br/>“才没有哩,我就是觉得那几个家夥正事不作,每天赖在将军府,就好像神族的进攻和他们无关似的。况且,人家又不理他们!” <br/><br/>“哎,好像在埋怨阿秀啊!我们可是好姐妹,看到她幸福的话我也好开心呢!” <br/><br/>“我才没有埋怨阿秀呢,是那几个笨蛋不好──也是,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会为阿秀疯狂的,她那双眼睛含笑看我一眼我就觉得全身都舒服!” <br/><br/>“说到这里,我想起若云了!阿秀当初可是和若云有婚约的!” <br/><br/>“如果若云还在的话,那几个笨蛋就不至於这样子了!” <br/><br/>“你想得太简单了,我看,就算若云在,他们几个也不会收手的,说不定会每天找若云的麻烦呢!” <br/><br/>“有阿秀护著他怕什麽,你忘记三年前阿秀在战场上为了若云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br/><br/>“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怀念若云!”两个人是清影秀闺中好友,自然知道她的想法。 <br/><br/>“不过,我也很想若云呢!没他在,生活真是很枯燥啊!” <br/><br/>“是啊,我都感觉这三年过得好没意思!” <br/><br/>两个人说著说著,眼圈儿都红了。 <br/><br/>一阵马蹄声从後面追上来,也是往议事厅方向去的。 <br/><br/>两个人回头看时,那匹马已经窜了过去,马上乘客看了她们一眼,忽然笑了一下。 <br/><br/>两个人脸上一红,不自然的低下头,那人已经远去了。 <br/><br/>“他,好像看著我笑了──!”浅靖羽有点兴奋的说著──那人是个很好看的青年男子。 <br/><br/>“这笑容怎麽这麽熟悉,好亲切!”斯菲皱眉想著! <br/><br/>“若云──!”两人同时大叫起来,不可思议的相互看了一眼。 <br/><br/>催动马匹,追了上去。 <br/><br/>兰若云拿著父亲的“特殊通行证”,一路都很顺利,偏偏在快要进入议事厅的时候卫兵把他拦了下来。因为不像政府其他部门,议事厅是整个国家的大脑,关系重大。看著很久没来开会的兰如水的特殊通行证竟然拿在一个青年的手里,两个士兵一阵紧张,说什麽也不让他进去,派人去请示清影远瞻。 <br/><br/>兰若云正没办法的时候,斯菲和浅靖羽赶了上来。 <br/><br/>兰若云看著他们微笑著,让两个人简直如在梦中。 <br/><br/>“太像了──浅靖羽喃喃的道,看向斯菲,发现她眼睛里也有同样想法。 <br/><br/>“菲菲(斯菲呢称)、小羽(浅靖羽的呢称),我们又见面了!”兰若云略带磁性的嗓音一如当年。 <br/><br/>“你们还好吗?”看著两人搜肠刮肚的想著什麽时候认识他的时候,他又问道。 <br/><br/>“你,认识我们?”斯菲歪著头问道。 <br/><br/>“谑谑,一起长大的朋友我怎麽会不认识你们,不过你们也变了不少,漂亮多了!”兰若云真诚的说道。 <br/><br/>两个人心中一阵惬意。 <br/><br/>浅靖羽轻声的对斯菲说:“这个我看上了,你别和我争!” <br/><br/>斯菲瞪了她一眼:“机会均等,我想斯菲终於要嫁人了!” <br/><br/>“你是军事学院的学生吧,肯定和我们一起上过课!”浅靖羽向他抛了个媚眼儿。 <br/><br/>“是啊,我还教过你们呢!”兰若云也给了她一个“媚眼儿”,让浅靖羽心中一乐。 <br/><br/>“哦,你一定很优秀了,我怎麽没有印象,只有优秀的学生才能教课啊!”斯菲还是那麽心直口快。 <br/><br/>兰若云一窘:“我当初可白痴的很,只能教你们神秘学!” <br/><br/>两个人吓得往後退了一步,因为当时只有兰若云教过他们神秘学。 <br/><br/>“总领让你进去!”卫兵已请示完毕後,征得了总领的同意。 <br/><br/>“我是若云啊,你们怎麽了,进去说吧!”兰若云知道自己又被人当成鬼了。 <br/><br/>※※※ <br/><br/>议事厅里,帝国重臣们也差不多到齐了,在他们每个人的身後都站著自己的孩子。在帝国里,他们在裸兰军事学院毕业後就有资格参加这种会议了。作为见习,他们并没有决定权和否决权,但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而当这些上一代的重臣们退休後,他们才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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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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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兰历1181年,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两只乌鸦满头大汗的从天空中飞过,一片黑色的羽毛因为惊慌而飘落空中──它们看见,大队人马,正在平原上迈著整齐的步伐前进,他们的脚步声,将大地震得颤抖。 <br/><br/>号称三百万的神族大军,积攒了二百多年的强盛兵力,激昂的士气似乎正在将空气凝结,每个人的脸上都闪现著兴奋的光芒。最後一个裸兰,最後一个人类社会,当他们最终被消灭在这个世界的时候,神族们的士兵就不用再打仗了。 <br/><br/>凶光谑谑的一排排武器,反射著太阳的光芒,在大地上形成一条条明亮的光影;随风飘展的一面面旗帜,印写著一个又一个的部队番号,昭示著部队严整的编制;而嘶鸣的战马和士兵偶尔偷偷小声说话的声音,也响成一片奇异的吵杂声,在马蹄声的轰鸣中向前推进…… <br/><br/>正是裸兰的春天,黄湖平原上,裸兰花温柔的绽放著,香气弥漫在空中,似乎慨叹著生命的美好,也似乎,预警著故乡的命运──无情的铁蹄蹂躏著这些鲜花,将它们的身体碾成碎泥,转眼间失去了往日的繁华…… <br/><br/>无数的传令兵在队伍和队伍之间跑来跑去,按照行军指挥官的命令不断把口令带给各个部队,他们就像中枢神经系统的各个分支一样,指挥著这三百万的军队不至於因乱了路线和阵形而互相拥挤践踏。这个巨人就这样虽不迅速,但却稳重的从灵光城开向黄湖壁垒。再一次成为战场的黄湖平原上,杀气和死亡之影到处弥漫著,不安的气息随著清风在空气里流动。 <br/><br/>黄鼠妈妈搂紧小黄鼠,战兢兢的躲在洞中:“孩子,又要打仗了……” <br/><br/>中军,一匹乌黑的骏马上,一个面目俊朗的中年人此刻正神采飞扬的和周围的几名将领聊著什麽,他就是神皇悠星尘。 <br/><br/>“二百年了,人神几千年的战争被这短短的二百年阻断,使人类能偏安在这片大陆上,今日终将结束他们的堕落之梦──人类是懒惰的、不思进去的、懦弱的一个种族。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拥有整个世界。只要给他们一块领土,他们就能对付著生活几百年,从来不想要夺回自己的世界。我真不知道,这样的种族怎麽可能会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如此之久……?”神皇带著茫然的情绪看著旁边的军师力文。 <br/><br/>“陛下,那时因为,在这片领土上,其他生命比他们更笨拙!”力文恭敬的答道。 <br/><br/>“兽人族也有很了不起的才智之士啊,听说近几年来又出了一个叫自然之子的精灵王?屡屡攻克了人类的伴海峡地,如果人类没有劳森壁垒,早就完蛋了!” <br/><br/>“此次,我们已经派人与他们联系了,依然让他们做我们的先锋,先在西线猛烈攻打劳森壁垒,只要能取得一个大的胜利,先打击一下人类的士气。我们在东线进攻就比较容易了!只是……?”力文停了下来,有些担忧的皱著眉头。 <br/><br/>“怎麽?”神皇看他沈思的模样问道。 <br/><br/>“我们派去的使者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回来,我想这次兽族的回答可能不会如我们想像的好!”力文忧虑的说道。 <br/><br/>“等我收拾完人类,就轮到他们了!”神皇恶狠狠的说道。 <br/><br/>旁边大将军完克忽然靠了过来,轻声道:“去兽族的使者回来了!” <br/><br/>“哦,他们怎麽说!”神皇看著完克不如意的表情,其实心里已经猜到了。 <br/><br/>“他们说,我们神族武力强大、国强兵猛并不用他们区区小国来打前锋。还说等神族攻下黄湖壁垒,他们自然会尽一己微薄之力,在劳森壁垒发起猛攻──这是使者的原话!”完克小心翼翼的重复道,申明并不是自己刻意这样说的。 <br/><br/>“王八蛋,◎¥#%¥%,明明是让我们先打,他们在後面捡便宜!”神皇开口大骂道,“这些四腿禽兽,如果不是当年我们帮助他们,他们现在还让那群人类宰著吃呢!” <br/><br/>“陛下息怒!”力文和完克对看了一眼,对神皇火爆的脾气也无可奈何,“黄湖壁垒是人类二百年来心血的结晶,听说为了建设防御工程,用光了三千倾的的梧桐衫!如果能打下黄湖壁垒,对人类的士气将是很大的打击,我们将可以长驱直入,直逼裸兰城下。而那时,人类必然从西线抽出军队来保护都城,而兽族,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拿下劳森。西部虽没有东部富饶,但是领土面积广大,兽族好大的野心啊!” <br/><br/>“传我命令,马上在格丹高地向兽人发起攻击!”神皇暴跳如雷的大喊道。 <br/><br/>“等等,陛下,千万不要!”力文赶紧拦住他,“我们神族将士虽然勇猛,但我们的人口太稀少了,这次这三百万军队已经是倾国之兵了。而兽族繁育能力强,人口何止神族的百倍,他们现在虽然列兵二百多万在西线。但是只要我们一进攻,他们那些後方的人民马上就可以拿起武器反抗。兽族天生的战斗本领也是不可小觑的啊,别忘了,我们在格丹高地只有几万士兵啊!” <br/><br/>“那你说怎麽办,任凭那些畜生捡我们的便宜,还看我们的笑话?不行,我要回军,马上去西线进攻兽族!”神皇拨转马头就要後撤。 <br/><br/>完克滚下马跪在地上阻拦:“陛下,现在後撤的话,我们的士气可就完了,而且,容易发生骚乱,甚至自相残踏啊!”作为总指挥的大将军,他当然知道此行不妥,为了百万儿郎的性命,马上下马跪地求恳。 <br/><br/>力文叹了一口气,长叫一声:“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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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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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白影从悬崖下直冲上来,兰若云终於知道是什麽气息在吸引自己了,闻到这股气息,他简直舒服极了。似乎是一种心灵的联系,尽管不十分确定,可是当精灵那把灵巧的短剑上下翻飞著向他要害上招呼过来,而上千个悍不畏死的兽人们拼著命往上冲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没有别的选择了,腾身向著那团白影纵了过去──史称兰若云第二次跳崖及第三次赴死演义! <br/><br/>白影稳稳的接住他,载著他,飞向悬崖谷底。 <br/><br/>“我的命还是真大,这样都死不掉!”当他的脚终於接触到实地时,拍著胸口长呼了一口气,然後打量起眼前的这个…… <br/><br/>“我没想到这里也有独角兽,或者说是飞麝。你好吗,朋友?”兰若云拍著飞麝的耳朵,客气的说道,“谢谢你救了我!” <br/><br/>飞麝忽然过来用那张一夜摸不到尽头的长脸顶了他一下,还很响的冲他打了个响鼻儿:“噅~~!” <br/><br/>“咦,你好像要和我说什麽似的!”兰若云摸著飞麝光滑的皮毛,看著它的眼睛。 <br/><br/>飞麝忽然过来舔了他脸一下,让他感觉痒痒的,让後又用头撞他,把他顶倒在地,一个劲儿的冲他“噅~~!”的叫著! <br/><br/>兰若云被它撞倒在地上,刚要起来,它又上去把他撞打,甚至想用蹄子踹他。 <br/><br/>“哎,别以为你有翅膀我就不敢打你,虽说是救命恩人,耍流氓也得有个限度吧!”兰若云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摆了个架式,要和飞麝决斗。 <br/><br/>飞麝忽然转过身去,把屁股对向他。 <br/><br/>“你,你竟敢侮辱我!”兰若云简直气炸了肺,没想到这畜生竟然敢拿屁股对著他,意思好像再说:我鄙视你! <br/><br/>兰若云暗运内力,决定教训教训它,挥脚向飞麝的屁股踢去── <br/><br/>“咦?”离飞麝屁股还有三分之一寸的脚猛的停了下来,他看见飞麝的屁股下方有一个长条形的疤痕。 <br/><br/>忽然想起当年在苍奇山的谷底,自己的那头独角兽被怪兽打伤了腿,自己替它治愈後就留下了这麽个形状的疤痕。他又仔细的看了看,虽然这疤痕看上去已经不太明显,但却是一摸一样的形状。 <br/><br/>兰若云走到飞麝的面前,翻翻它的眼皮,又捏捏鼻子:“你是我的独角兽?” <br/><br/>“噅~~!”飞麝亲昵的和它摩擦著,往他身上不停的靠著,长长的鬃毛晃来晃去,很兴奋的样子。 <br/><br/>“独角兽~~!”兰若云一把抱住它的脖子,不停的揪著它的耳朵,疼得独角兽一个劲儿的哀嚎! <br/><br/>猛地把独角兽推到一边儿去,往後退了三步,远远的打量它。记得当初在劳森战场上,危急之时清影秀把他抓到自己马上,二人共骑,而那时候…… <br/><br/>兰若云一阵羞愧之心油然而起,那时候竟然没有顾及到独角兽,只记得它跟在众人後面跑了一段,等到自己昏过去之後,就不知道它跑哪里去了。 <br/><br/>他当然不知道,独角兽因为没有人为它发出真气保护,身上挨了一箭,它本来速度就快,想想跟著这群人一起跑的话肯定做箭靶,而主人又不管自己。一堵气,它撒开欢儿就跑,翼人和精灵们只觉得一道白光闪过,独角兽已经窜出包围圈。 <br/><br/>等到战争结束後,它在战场上逡巡了好久,没有找到兰若云,它又偷偷爬上劳森山,进到劳森壁垒里,守候著兰若云,但一直等清影秀他们回去,它依然没等到。 <br/><br/>於是,就在这劳森山上落草为寇,每天与老虎狮子狗熊山猫大战不停,收服了各个山头的凶猛动物。近一年来,竟然慢慢长出翅膀,推翻了兰若云“它只是个独角兽”的谬论。於是方圆百里它到处飞翔,把老虎狮子们打的落花流水,成了这一带远近闻名的霸王,任何动物见了它都要低头媚脸的叫一声:大哥! <br/><br/>由於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而又同病相连,自然有共同话题,也在彼此的心里建立了一种联系。兰若云紫气神功小成,渐渐能把自己的气息扩散到周围。这一天独角兽恰好来劳森山收保护费,感受到这种心灵和气息的波动,立刻知道是兰若云来了,它满山遍野的寻找,终於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救兰若云於水火之中。 <br/><br/>兰若云嫉妒的看著独角兽,狠狠的捏著它的翅膀,但这双翅膀竟然覆盖著一层厚厚的角质,兰若云使上三层紫气竟然也捏不动它,一狠心,使上七层紫气──独角兽不满意的回头看他一眼,抬起蹄子威胁的瞪著他。 <br/><br/>兰若云怒从心起,真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用上十层紫气,感觉角质一软,独角兽“噅~~”的痛叫一声,一蹄子将兰若云蹬了个跟头。 <br/><br/>兰若云灰头土脸的爬了起来,警惕的看著独角兽,独角兽也狠狠的瞪著他,一人一兽在山谷间转起了圈儿…… <br/><br/>蓦地── <br/><br/>“啊~~!”兰若云大叫一声冲了上去,独角兽不敢用角来顶他,还以为他是当初那个白痴呢!把身体转过来,後退扬起,撩了一蹶子! <br/><br/>兰若云当然不能让它踢上,身形一晃,已经跃到它的背上了── <br/><br/>“我现在可不比当初了,你还想骑我?”独角兽如果会想,肯定是这麽想的! <br/><br/>它上窜下跳,左右摇摆,三步四步探戈欧巴……在谷底发起狂来,妄图把兰若云甩下来! <br/><br/>兰若云冷笑一声,双腿夹紧,两只手揪住独角兽的耳朵,跟著它的疯狂颠簸起来! <br/><br/>忽然,独角兽往上一窜,展翅飞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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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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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说狗吧! <br/><br/>如果你搞到一条非常好的狗,或者说即使不是什麽纯种狗,但至少会逗你开心的宠物狗。你总不会每天都叫它“狗”吧──我是说,你或许以一些语言符号来代替“狗”这个普遍称呼。 <br/><br/>你可以叫它“大黄”,“莎丽”“旺财”…… <br/><br/>再或者说是是马吧! <br/><br/>如果你有一匹即高大、又英俊、而且非常会跑的马──当然,这匹马必须要比其他的马好一些,或者好很多。 <br/><br/>你一定不会只叫它马,可能,你会非常牛叉的叫它“草上飞“”万里追”“纯情少女”“优香”…… <br/><br/>那麽,假如说是一匹独角兽(或者说是飞麝)呢? <br/><br/>清影秀带著一队人马去找兽人火并去了,当然是因为超过万人的战争规模,所以兰若云很不幸,再次被“金屋藏娇”──两把一尺长宽的大铜锁紧紧的扣在房门上。 <br/><br/>闲极无聊,他决定为独角兽取一个名字,缴尽脑汁的想了一个上午,他决定叫它“小白”!──记得当初在在灵光城的大道上,堂潇亲切的说:“小白最听姐姐话了,小白乖!” <br/><br/>所以在实在想不出什麽名字的情况下,他决定为“小白”这个名字定下名分,扶为正室!本来想叫它“少女杀手”了! <br/><br/>※※※ <br/><br/>黄湖壁垒那面终於传来消息: <br/><br/>神族三百万军队开到黄湖壁垒前,正要安营扎寨,人类大军已经潮水般的卷杀过来…… <br/><br/>清影林殿下深通兵法,决定以逸待劳、挫敌锐气。所以在得到探子关於神族将到的消息後,马上带著五十万骑兵开出壁垒,埋伏在黄湖壁垒两侧,当敌人将到未到,正在扎营的时候,五十万骑兵迅捷无伦的冲向敌军。 <br/><br/>神族士兵士气正旺,而且,深通兵法的大将军完克在军队两翼布下了弓箭兵,防止敌人偷袭。而队伍前列,也都是手持长矛专门对付骑兵的铁甲步兵。 <br/><br/>因此,当人类五十万快速机动力的骑兵飞快的冲向敌人大营时,神族两侧二十万的弓箭兵把箭枝如雨般的射来。 <br/><br/>虽然铁骑兵有铁甲护身,但强劲的弓箭却能将他们射伤,而一旦受伤坠马,马上被後来的队友踏死,而倒地的骑兵却又阻碍了後续骑兵的前进。 <br/><br/>当这五十万骑兵好不容易冲到敌阵前时,对方长矛兵简直是他们的厄运──整齐的长矛排成一排,成四十五度角响上扬起,当骑兵冲上来的时候,胸口恰好撞在矛尖上,一蓬血雨,翻身落马。 <br/><br/>就算人类的骑兵冲过了前面的矛兵,杀进了敌阵,也再成不了规模。一小队一小队的人类骑兵,立刻淹没在神族士兵的海洋中,被後面的铁甲步兵连人带马剁成了肉泥。 <br/><br/>五十万的骑兵奋勇前冲,一波波的被敌人的弓箭射倒,被自己人踩死,被神族的长矛戳死──在整齐的神族队列面前,渐渐竖起了一道尸体累成的血红的人墙。而人类的骑兵还在不断的往上冲,继续来增加这墙体的高度。 <br/><br/>眼见损失惨重,伟大英明的清影林殿下马上下达了撤退令,还剩三十几万的骑兵散乱的往回撤退,毫无章法──他们本来就对神族军队有先天性的恐惧,此时更是达到了极点,哭爹喊娘、丢盔弃甲的乱跑,更有人竟然昏头昏脑的跑进了神族队伍,立刻变成肉泥! <br/><br/>神族掌握先机,随後掩杀,三百万的军队渐渐合拢成一个包围圈,就在黄湖壁垒上百万军队面前,将剩下的三十万人类骑兵“切瓜砍菜”,几乎全歼。 <br/><br/>只有清影林殿下带著自己的千人护队,抛下正浴血“愤”战的儿郎们逃了回来。 <br/><br/>性格和蔼待人谦虚的清影林殿下马上和叔父清影远征吵了起来: <br/><br/>“你为什麽躲在城墙上看热闹,却让几十万的士兵白白送死!” <br/><br/>“我劝你不要出去,你偏不信,神族初来,士气正健,你现在是往刀口上撞,出去多少人都是有去无回!” <br/><br/>“如果不是我方势弱,现在我已经大获全胜了,你要对这件事情负主要责任!” <br/><br/>“什麽,你──!”清影远征气得浑身直颤,用手指著自己怒气冲冲的侄儿。 <br/><br/>“如果我派兵出去接应,现在黄湖壁垒已经落入敌手了!”清影远征力图对总指挥解释明白。 <br/><br/>“笑话,神族正疲,怎麽可能敌得过正精神百倍的我方精锐之师!我要把这件事情报告给父亲──叔父,你老了!” <br/><br/>於是,打了败仗的清影林殿下,写了个关於《黄湖伏击战中清影远征的战略思维及对家族忠诚度我的看法之一二三点》,把叔父告上了军法处。 <br/><br/>当然,裸兰方面在军师兰如水的大力坚持下,认为错误并不完全在清影远征──五十万精锐铁骑的覆灭早就掩盖了他战略正确的事实。 <br/><br/>而清影远瞻也觉得弟弟和儿子之间已经产生了配合上的裂痕,不适於继续合作,於是一纸调书──不是清影林,却是清影远征──把清影远征调到劳森壁垒攻打兽人去了。 <br/><br/>※※※ <br/><br/>就是在这种人类战败,士气低落的情况下,在无休止的小规模火并之後,兽族终於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攻城战,人兽两军共三百五十多万士兵参加了此次战役,史称“第十三次劳森会战”。 <br/><br/>兰若云门上的铜锁已经添到了五把,门口还专门派了护卫队来保护他。明知道兽族不可能攻破劳森壁垒,却在他营门口栓了十匹马,万一危险的话可以更换马匹,一日逃到裸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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