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刊连续刊发诺基亚手机用户投诉诺基亚手机的相关报道后,诺基亚中国公司并没有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给予积极回应。近期,诺基亚手机又接连遭消费者投诉,反映诺基亚“三包”服务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
2005年3月25日,魏先生在江苏省泰州市青年北路166号,诺基亚专卖店客户服务部购得“NOKIA,N-GAGEQD”手机一部。在2005年6月中旬,在他出差正常使用期间出现了手机经常无缘无故的断电故障,并且好多随机程序无法进行打开,与此同时,手机还时常出现短信程序已关闭的故障。
2005年6月23日,他到泰州市青年北路166号诺基亚专卖店客户服务部,让里面的工作人员进行第一次的检查维修,该工作人员经过认真仔细的检查后,得出结论,称手机电池和手机配合间隙过大,建议在手机和电池之间粘贴一橡胶片,以更好的固定电池,魏先生当时询问,此项维修是否符合诺基亚正常的维修工艺,该工作人员称,是严格按诺基亚维修手册进行的。
经过第一次维修后,发现手机仍然存在非正常断电的故障,在2005年6月25日,魏先生再次来到泰州市青年北路166号诺基亚专卖店客户服务部,请里面的工作人员进行彻底检查,经过检查后,工作人员怀疑为手机电池故障,称更换一块手机电池回去后再试试,并填写了诺基亚电话维修单,让魏先生把原配电池留下。
回去后再试机,发现故障情况还是存在!随即魏先生打电话和泰州市青年北路166号诺基亚专卖店客户服务部里面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工作人员称有可能为软件故障,让他来店里进行刷机处理,在2005年7月初,魏先生第三次来到泰州市青年北路166号诺基亚专卖店客户服务部进行手机维修处理,经过半个小时的刷机后,该店工作人员称手机已经进行维修,让魏先生回去再试试。
魏先生从专卖店还没回到家中,手机无缘无故断电两次。对此魏先生非常气愤!经过三次正常的维修,手机问题仍然存在!
在此后的几天内,魏先生接连打4008800123热线电话联系了NOKIA客服投诉部门的主管阎芳小姐,阎芳小姐一开始了解了维修情况后让魏先生对手机进行更换主板维修,考虑到泰州客户服务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魏先生拒绝了在泰州进行主板维修;接着阎芳小姐又称可以让魏先生的手机进行返厂维修,并可以找合适的替代手机让魏先生使用(在交1000元押金的前提下),魏先生认为自己经常出差,且要用到手机里面的许多PDA功能,就提出了需要替代手机为S60操作系统的并且可以插MMC卡的手机,阎芳小姐立即表示很难有这样的替代手机,随即第二套处理方案也未能进行!
在陷入僵局后,魏先生提出能否进行换机处理,阎芳小姐断然拒绝了魏先生的建议并称按照诺基亚的三包服务,魏先生的换机条件不存在,并且训斥魏先生有没有好好看过诺基亚售后服务指南!其实买回手机魏先生就仔细认真阅读了服务指南,当时魏先生问为什么不存在换机条件时?阎芳小姐称必须进行两次有效维修,而魏先生这三次维修不是所谓有效维修。魏先生问什么才是有效维修?其实服务指南只是说“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性能故障’(见后面‘三包性能故障表’),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详见诺基亚服务指南)根本没有阎芳小姐所说的有效维修概念!
当时魏先生提出要求找诺基亚的上级领导进行沟通,阎芳小姐称找上级领导也没用,你的手机不存在两次有效维修,随后她找来陈秋乐先生和魏先生通电话,陈先生说他是诺基亚投诉部门主管,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找他谈,魏先生向陈先生把事情的前后描述了一遍,陈先生当时就称魏先生的手机不能进行更换!你的三次维修,第一次没有维修记录;第二次更换电池,而电池为手机附件,也不能算手机维修;第三次为手机软件升级!这三次都不能算有效维修!对此魏先生对陈先生说,第一次维修没作维修记录,是你们的工作人员责任,怎么能拿它来说事呢?第二次维修和第三次维修陈先生所定义的概念,在服务指南上都没有体现!
魏先生气愤地说:“我很难理解诺基亚作为一个世界大企业,怎么能如此处理自己的产品质量问题,对待自己的客户如此的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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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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