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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三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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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民慨叹:我们诉苦无门,上访无路。村民评价叶集有三大特征,一是黑恶势力,二是不贯彻中央做法,三是干部我行我素,一手遮天。
                                                       ——题记

叶集位于安徽西部与河南省交界处,南依大别山、北临淮北平原,素有“安徽西大门”、“大别山门户”之称。1993年,省委、省政府在原叶集镇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并实行地区计划单列;1995年,叶集又被国家建设部、原国家体改委等11部委批准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1998年12月,省委、省政府在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批准设立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管辖范围扩大到孙岗、三元两乡,行使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享受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县的有关政策待遇,直属六安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区现辖叶集镇和孙岗、三元两乡和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面积320平方公里,总人口15.4万人。
叶集镇桃园村包括9个村民小组。它们分别是:团结组、大楼组、健康组、车站组、井沿组、新景组、沿塘组、老庄组和学校组。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镇桃园村腐败真可谓“群英荟萃”:前任村委书记、现任叶集镇办事处政法副主任丁志友,丁志友的后台老板、原任叶集镇党委书记、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现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周益先,丁志友的情妇、现任叶集镇桃园村委会主任秦朝芳,继丁志友之后的原桃园村委会书记曹永红(2006年12月14日被逮捕),现任村委会计安霈雨,以及若干村民小组的组长。我们还会提到与此案相关的一些人物,尤其是一些关键性的人物,因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是决定着桃园村民反腐败的进程。这也就是我们这个“群英荟萃”菜单的上菜顺序。

                                     丁 志 友

丁志友,男,54岁,汉族,叶集镇桃园村人,受教育程度为小学三年级。开出租车出身。周益先初到叶集工作时,丁志友经常用自己的桑塔纳为周益先做免费的司机。1996年前后,周益先的父亲去世,丁志友送礼金1000元,当时全村人无不为之惊讶。毕竟彼时的1000元可不是十年后的1000元。丁志友也因此深得周益先的欢心。1993年底,丁志友出任桃园村代理村长,1994年申请加入中共,1995年底转为正式党员。随之任桃园村党支部书记。1998年10月份,丁志友转任北街办事处常务副主任。2002年,叶集镇成立镇区办。接着,丁志友和王振龙竞选镇区办主任,丁志友落选,被叶集试验区转任为叶集试验区平岗乡副主任。后来,丁志友多次找到时任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周益先,要求将其调回叶集镇区办事处。2003年,丁志友被调回叶集镇区办事处任副主任。2004年,丁志友被周益先“提拔”为镇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要分管土地、城建等工作。2004年底,周益先调离叶集试验区,随后丁志友被免去镇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任叶集镇区办事处政法副主任至今。

“三五书记”,买官卖官
丁志友的问题,首先表现在买官卖官。用金钱搞定权力、用财富支配官职、用权力和金钱控驭一切,就是丁志友在官场上的杀手锏。
丁志友曾经多次自称是“三五”干部。所谓“三五”,指的是五万买村长,五万买国家干部,五万买叶集镇区办事处常务副主任。丁志友的父亲丁树忠、兄长丁志阔检举丁志友的材料中这样写道:“周益先利用职权于93年底公然卖个村长的官爵给原叶集镇桃园村农民驾驶员丁志友受贿5万元。94年8月3日周又把丁志友突击入党,任命为桃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96年底周益先又亲自把买官当村长的丁志友转为国家干部,又受贿5万元。1997年12月,周益先利用职权亲自把丁志友从桃园村提拔到原叶集镇区办事处当常务主任。(实质上应该是常务副主任——笔者注)又再次收受贿赂5万元。(说明:三次共收受15万元)”
丁志友卖官,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安霈雨。安霈雨从1995年开始担任井沿组组长,手中握有该组开发138间门面42万元的收入。也就是这42万元,使得安霈雨得以从丁志友手中买到村会计一职。1998年底,安霈雨顺利担任桃园村会计一职。后来,安霈雨在叶集检察室说,“他们太狠啦!”(他们,主要是指丁志友,曹永红和秦朝芳等人。——笔者注)
在获得权力的过程之中,丁志友不择手段,甚至采用一些卑劣的做法陷害竞争对手。村民中流传的一个事例就是丁志友曾经为竞选陷害王启权一事。现任叶集试验区财政局局长的王启权,在1998-1999年期间,与丁志友一起竞争平岗办事处主任。后来,由于文化水平、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丁志友处于下风。可丁志友并不就此甘心。于是趁王启权出差之际,丁志友故意制造车祸,导致王启权腿步骨折住院。以为就此可以当上主任一职。结果却并非如其所愿。
“三五干部”只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叶集买官卖官的一个典型表现而已。越是到后期,这种现象就越是严重。其危害在于,就小范围的叶集而言,上至叶集试验区,中间层级的乡镇,下至各行政村,无不充满着买官卖官的腐朽风气。正是它决定着此后十多年(到目前为止)叶集官场的游戏规则。于是,我们要问,谁是买官卖官的始作俑者?

升官庆贺,“喜钱”索贿
在权力不断得到扩张的过程之中,丁志友也需要这种权力得到下级的认可。诚然,他的这种权力认同的方式,倒不是建立在争取民意以获得群众认同的基础上,而是要求他的下级各村民小组组长直接为他升官每人以500元“喜钱”庆贺。1998年的500元钱可不是10年后的500元钱。那时落后的叶集镇科级干部工资也就每月62.5元。因此丁志友所索取的这500元喜钱相当于当时科级干部近一年的收入。
1998年10月份,丁志友升任叶集镇北街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没有书记、没有主任),并主持工作。在上任之前,丁志友宴请9个村民小组组长。其中健康组长顾万财没有到场。其余8个组长、村干以及其他人员一起接受邀请并赴宴。酒后曹永红说,丁志友被提到办事处主任,我们每人拿五百元算喝喜酒。在场人员都惊呆了。有的说你一年才补助我几个钱,但是迫于无奈,又不得不给,只能“借磨”(方言,互相转借的意思)将“喜钱”付上。8个村民组长加起来就是4000元“喜钱”。此事迅即桃园村家喻户晓,传为佳话。这500元“喜钱”,后在各村民小组以各种形式报销。比如,某一组会计说这500元喜钱就是以招待费报销掉的。
丁志友的索贿尚有一事需要提及。这在丁志友的父亲丁树忠、兄长丁志阔1999年10月25日的检举材料中,有详细叙述。“1999年2月13日,丁志友悉知自己的兄长丁志阔伙同父亲丁树忠举报了他行贿、贪污、挪用、侵占等犯罪行为后心中不悦,便唆使和自己一丘之貉的亲信曹永红(桃园村党支部书记)亲临丁志阔家强行要借2.5千元钱用。因丁志阔不借,曹当即就瞬息万变,指着丁志阔的脸说:‘好,叫你不借,那你等着瞧!’然后怒气冲冲地离去。曹永红借款未遂后把经过向丁志友汇了报,丁怒发冲冠当即就指使叶集公安分局警官陈东海、何玉林二人亲临丁志阔家传唤丁到公安局。当丁志阔到了公安局后陈警官只询问了一下经过就疾言厉色的对丁志阔说:‘你得乖乖地把钱拿出来,借给丁志友,不然关你几个月啥事没有!’由于丁志阔坚持不借钱,陈警官当即就厉声说道:‘奉局长指示,现在把你扣押。’然后,便将丁志阔羁押在公安局地铁房子里达几个小时,直到丁志阔地家属把钱送到公安局,丁志阔才被释放回家过年。(到家后已经是凌晨2点多钟了)”
如此大事,确实值得恭喜贺喜啊!对于贪图权力的我而言,我好不容易升了上去,您不好好庆祝一番恐怕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您不主动,我就主动邀请您;您不开口,我就代为言之。难道您就不知道,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经营房产,大肆圈钱
在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之后,丁志友不是将权力用来造福一方,服务百姓,而是将权力最大限度地私有化,财富化。这一点,只要看看丁志友近年来直接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贩卖就可窥见一斑。
(1)2005年春季,丁志友霸占团结村民组土地近三亩,以建私房。盖成楼上楼下各三间。叶集镇政府调查时,他和镇政府辩说是他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盖的。村民检举时,叶集纪委、政府作假,后来政府再查,叶集纪委和政府依然说该房是丁志友父亲所建。然而,在团结村民组帐目上有为丁志友丈量土地时所开支的费用95元。据桃园村民兵营长台运国证实,丈量土地是为丁志友所为。后来台运国无奈,在检察机关做了假证,说该房是丁志友父亲所建。据团结村民组长程俊奇在叶集检察室做笔录时说,此房确实是丁志友所建。叶集检察室有笔录,有据可查。
(2)丁志友现住叶集阳光商业城。他在此所拥有的房产最初是楼上三套,楼下四间门面。每间门面宽4.5米,长20米。其中,两间由其夫人经营“广场食府”。另两间出租,月租每间5000元左右。底下四间是丁志友自己购买所得。楼上三套为开发商所送。上面有两套已经卖掉。其中一套面积在150平方米左右,他以丁志军(其弟弟)的名义卖给王贻和的女儿王红梅;另一套面积在140平方米左右,他以其岳父的名义卖给原供销社朱启华。每套价格均在二十万元左右。另有一套150平方米左右,他自己居住。
(3)2001年,丁志友与桃园村村长秦朝芳以叶集区工委、管委建高级苗圃的名义在井沿村民组骗取村民5亩多地,准备建私宅,施工后因失地农民阻止等诸多原因未能进行下去,叶集检察室有笔录。
(4)2006年,丁志友在叶集新华书店后面的巷子5分地上盖了两处住宅房。这是其从桃园村村民邬××手中买过来的。大概花了5万元,现在至少价值20万。后来,丁志友又在该地旁边强行霸占寡妇金万枝5分多地。丁志友在这5分多地建房一半时,被金万枝发现。金万枝数十次阻止,并数十次到叶集工委、管委、纪委、办事处反映,要求解决此事。然而,此事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5)在皖西路,汽车站对面,丁志友也拥有两间门面房。每间宽3.3米,长7米。这是其1995年-1996年担任桃园村支书,其父丁树忠担任团结组组长期间,以每间超低价3.4万元,共6.8万元从团结组强行购得。实质上当时价格是每间4.8-4.9万元。1997年,丁志友以每间4.8万元出售给杨建学,硬占团结村民组2.8万元。
(6)2001年,叶集农贸市场三期工程建设中,丁志友伙同曹永红、秦朝芳利用安置拆迁户的名义私卖商品房9间,每间以2.5万-3万元的价格出售。共谋利20多万元。
(7)1995-1996年期间,丁志友以桃园村委会名义出价6.5万元购买桃园村老桩组6间商品房地基,由工头段昌富以1.65万元承建。建成出售。丁志友谋利6万余元。
(8)1994年,大楼村民组4户村民的承包地被叶集人民医院征用,土地款4万多元被丁志友支走。桃园村帐上有反映。但村民未见钱。
(9)1994年前后,大楼组集体土地上建的6.5间瓦房被丁志友分别卖给王兴国、刘家俊和台运平,价值共计7.5万元。村帐上有所反映。但村民亦未见钱。
(10)丁志友任村长期间,利用职权擅自挪用大楼组卖地款13.5万元,救灾建房款8.5万元,至今未偿还。
(11)丁志友任村长期间,于1995年1月4日挪用团结组卖房款3万元,至今未还。
(12)1997年秋,丁志友利用职权挪用桃园村井沿组卖地给叶集工商分局建皖西农贸市场款40多万元,至今未尝还。
以上(10)-(12)来源于丁志友的父亲丁树忠、兄长丁志阔1999年10月25日检举丁志友的相关材料。此外,丁树忠、丁志阔还提到了以下关于丁志友贪污、挪用公款的事实:(1)丁树忠的小儿子丁志兵因琐事和邻里发生欧斗将对方砍伤外逃,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找到家中叫交押金担保,肇事者的父亲丁树忠亲自交7000元现金给公安局。事后,丁志友利用职权以小弟家困难为由,强行在桃园村报销1.3万元,装入私囊。(2)丁志友在98年1月走马上任原叶集镇镇区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时,利用职权在桃园村挪用1.3万元购买一部三轮摩托车自用。
关于丁志友的财产,村民们关心的还有:他原来的老住宅(在皖西路,山哗电影院对面)已卖掉,卖房收入26万元。
以上诸项,多与房地产相挂钩。多亏了我们这些领导啊!要他们亲自过问房地产,亲自参与房地产,甚至亲自控制房地产,这就是身为当地主政者的丁志友多年来一直深切关心和悉心经营的要事。看来,至少在叶集,房地产已然成为政府及其官员的主要生财之道之一。

手控重权,工程敛财
在权力市场化方面,丁志友除了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与运作之外,还利用其担任叶集镇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期间,手中握有土地、城建等大权,仅仅在叶集二道河工程开发中,就从中敛财数十万元。
在工程方面,在村民中广为流传的一件事,就是丁志友为承包工程不惜采用暴力手段。2000前后,丁志友在平岗乡担任副主任期间,为了工程一事。殴打余台村书记×××。当时平整土地,平岗乡要他们组织做工程。实际上,他们从中可以渔利。但余台村的村民不同意,坚决要求自己做,而且村民都已到工地现场。结果村支书被丁志友欧打。
利用权力,操控工程,谋取私利,甚至不惜动辄暴力伺候。这就是在利益面前贪婪、狠毒的本性一展无疑的丁志友。

香车官司,撤职了事
有了权力,也有了数套房产,对于出租车出身的丁志友来说,拥有“香车美女”也就成为丁志友顺理成章的逻辑。先仅说有关丁志友“香车”一事。 1995年,丁志友购买走私车公爵王一辆。入户后的车牌号码为皖N51290。当时该车价格在四十万余元。丁志友从团结组会计吕林手中支走三万元。至今未还。2002年,吕林因此事将丁志友告上叶集法庭,法庭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结果却不了了之。丁志友也因此免去吕林团结组会计一职,并说,以后不会有人找你要钱了。2006年,群众信访期间,由霍丘县反贪局和叶集检察室共同查实,丁志友欠团结组2.95万元(团结组会计吕林经手)。
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当然就可以随便将其持有的权力随时作用于人。这不,丁志友连一个小小的组会计也不放过。可以随便将其撤职。还有,法庭为何不了了之?其个中原由何在?

家属霸道,各谋私利
丁志友除了个人大肆敛财之外,在丁志友大家庭(丁志友姊妹7个,排行老二)中,丁志友的“官”做得最大。随着丁志友的“官运”越来越亨通,家属以为其所依赖的靠背也就越来越稳重。看着丁志友在房产上一次又一次的丰厚收入,他们也不敢落后。不管怎么说,丁志友家属一系列的强盗作风和霸道行为无不与这个在官场上如鱼得水的丁志友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且从时间上来说,丁志友从1994年进入桃园村工作,并任村长一职,他们的一系列违法的举动也都发生在丁志友掌权以后。
(1)丁志友为儿子丁亮多次行贿。1998年夏,丁志友为了使儿子丁亮顺利进入石家庄军校读书,办了假高中毕业证,然后行贿5万给安徽武警部队某指导员。
当兵复员回叶集,丁亮的工作也是一路顺风,先安排土地局,后安排到叶集城市建设综合执法大队任副大队长。也是丁志友利用职权,花钱买的。看来“三五干部”习惯五万办事,又是花了5万为儿子谋职。
(2)丁志友的夫人赵礼凤放高利贷的问题。有村民发现,丁志友的夫人赵礼凤到处放高利贷。问题在于,这些钱从何而来?
(3)关于丁志军与团结大楼的关系问题。团结大楼,原系团结村民组自办企业,开旅舍,商场,后面是仓库,停车场。该楼1987-1988年建成,产权属于团结村民组集体所有。1988年开始成立叶集团结贸易公司。1993年倒闭。倒闭以后,在1994年丁志友任代理村长、其父丁树忠任团结组组长期间,丁树忠又将团结大楼承包给其三子丁志军。原定承包费每年4.5万元。1997年合同终止的时候,团结村民组村民想收回团结大楼。丁志军却说,我房屋投资的装璜和设备价值就是20万元,现在我不但不用付房租,而且你们还要倒给钱我。
1998 年,朱启贵代替丁树忠任团结组长一职。在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得到任何同意的情况下,朱启贵将团结大楼以80万元卖给了丁志军。实际上,当时市场价格可以卖到140万,而且农民也才得到20万元。其余的钱不知去向。朱启贵为什么同意将大楼卖给丁志军,有村民透露,丁志军送了5万元给朱启贵。在审查桃园村所有村民组经济案件时候发现,丁志军于2006年以400多万元将此大楼转卖。致使村民集体资产受到重大损失。
(4)丁志友的两个妹妹丁志芳和丁志英在团结村民组的霸道行为。
1995年-1996年期间,其大妹丁志芳,强行霸占团结村民组两间门面,(皖西路,车站对面),每间4.8万元,却只给一间的钱。
丁志友的二妹丁志英,20世纪90年代末在团结村民组土地上强行建成一幢楼下4间、楼上两间的房子。每间宽3.3米,长6米。该房2002年出售,价值十万元。后来她又在该房附近建了三层楼,每层一间。长4.5米,宽4米。现在价值也值十多万。

作风不正,偏好女色
在丁志友父亲丁树忠的一封《检举信》中开篇如是写道,“丁志友是地痞、流氓,79年因破坏军婚被部队打得鼻青眼肿,在叶集镇闹得童叟皆知,影响恶劣。”
丁志友与秦朝芳的情侣关系在桃园村、乃至整个叶集镇,只要认识他们的人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1994年,丁志友就在桃园村“选”妇女主任,他“挑选”过多人,但被挑选者都知道他偏好女色、心怀鬼胎,都不愿意担任妇女主任一职。
1994年,秦朝芳被“挑选”为村委会妇女主任。丁志友在桃园村任职期间,桃园村部有一间房,就是专为丁志友与秦朝芳约会和媾合用的。秦朝芳与丁志友的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得丁志友的现任老婆赵礼凤与秦朝芳都为一个臭男人丁志友而经常在桃园村大打出手”。
对于某些人来说,掌握一定的权力,手持相当的经济,怀抱心爱的女人,这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大快事、乐事和幸事!

枪手代劳,两次蜕变
仅读过小学三年级,又不加强自我学习,整天沉迷于权力、金钱、肉欲之中的丁志友在各种考试面前只能是一次次约请抢手。1993年前后,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的丁志友,通过时任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周益先报上了叶集镇区办的电大大专函授班学习。以丁志友的这个文化水平自然无法应对电大大专函授考试,于是请现任叶集房产局的王乐代考。
有了这个大专文凭,丁志友还想继续往上爬。用当地人们的话来说,就是丁志友想要转为“国家干部”。1997年前后,丁志友报考当地的公务员考试。有了上次的成功经验,也就只需要故伎重施。于是,请原叶集镇办事处派往桃园村蹲点干部刘××代其参加公务员考试。两次枪手代考,丁志友均如愿以偿。也成就了他的“国家干部”梦。
    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叶集街头派发的一份《告叶集镇全体人民同胞书》中,有如下笔墨用来评价丁志友,极为贴切。“斗大个字识得一担的丁志友,腰缠万贯,几度风流,几度雪月,时来运转。于94年春摇身一变成了桃园村第一行政长官。依始,便‘突击入党’。填不好‘表格’,由要员贾某某代填。在‘铜臭’面前,党格、人格均失了‘格’。95年由于其‘政绩卓著’——花了5万元,转成‘国干’。国家的转干‘标准’在蒙羞。令那些清贫、踏实、敬业、坚持原则、无私奉献者——长歌当哭,望‘干’兴叹!‘老聘’——敬业踏实肯干的孙承桥,坚持原则、六亲不认的‘冤大头’——方升,还不幡然醒悟吗?!”
这就是丁志友,这就是世人眼中的丁志友,一个不仅贪财,而且恋权,还好女色,可谓集好钱、好权、好色三者于一身的丁志友。其许多“美谈佳话”在叶集均被传为一个又一个供人们茶余饭后谈资的故事:买官卖官;周益先其父去世时丁志友送的1000元礼金;升任叶集镇北街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时找各村民组组长每人要的500元“喜钱”;经营房地产,大肆圈钱、套钱;与秦朝芳公开的、数年固定的情侣关系;两次请枪手,从一个小学三年级的文化程度转变为大专毕业生,再摇身一变为公务员……这些还只是我们所能知晓、社会广为流传的极为有限的一部分。诚然,其更多的暗地里的勾当,我们无法知晓。
仅就我们所能掌握的有限材料而言,或许我们就有许许多多的疑问。是谁赋予丁志友的权力?又是谁赋予他如此嚣张、有恃无恐的权力?十多年来,丁志友为何能够在叶集从桃园村掌门人做到今天依然握有相当的权力镇区办干部?丁志友进入权力体系十多年的过程之中,实现了好几个的飞跃,从普通百姓到“村官”,从“村官”到“乡官”,从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水平到大专毕业生,从出租车司机到国家干部,从合法夫妻到怀抱多年固定的情侣(秦朝芳――后文再续),从一套住宅到多套房产,贪污侵占公款从五位数到六位数乃至更多……是谁在帮助他一步步实现这一个又一个的宏愿?十余年来,我们的监督体系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我们的村民又做了些什么?
彻底揪出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仅仅是为了惩戒他们,更重要的是必须反思他们的权力来源问题,反思他们的权力如何使用、如何维系,以及如何变更的问题。只要在权力的这些方面存在问题,其它的诸如经济问题等就会纷至沓来。从这一意义而言,上述这些问号或许都是我们需要进行不断反思和深入探究所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也正是就这一意义而言,下一个出场的人物也就是丁志友的背后靠山周益先。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1-9-1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属实,那就是主管部门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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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官不如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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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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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老父亲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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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茶已经通过,我们呐喊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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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燕过留声1109 发表于 2011-9-1 08:53
县官不如现管

让你去发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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