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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保留石婆店街道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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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烈要求保留石婆店街道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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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街道居民,现就石婆店镇卫生院要求撤销我街道村卫生室相关问题向ZF请求,恳请ZF从我街道的实情(人口多,居住分散)和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保留我街道村卫生室,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2003年,为了成立石婆店建制成镇的需要,原石婆店乡马道村和街道村合并为裕安区石婆店街道居委会,辖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总户数约1300多户,共有17个村民小组,5860余人,其中农业户口850多户,农业人口3000多人,(不包括在建的和平苑小区500多户,约2000人,另有外来暂住经商陪读人口约500多人)。原马道村卫生室更名为石婆店街道第一卫生室,由裕安区卫生局批准执业,卫生室有5名医务人员,肩负着街道居民的预防、保健等医疗服务重任。
2011年5月,石婆店镇街道村卫生室的执业许可证到期,卫生室立即提前上报石婆店卫生院,申请办理换证登记。石婆店卫生院下达口头指示,决定取消我街道村卫生室,分流我村卫生室从业人员。2011年9月19日,村两委召开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会议。一致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应保留本村卫生室,并和镇卫生院协商无果。9月20日,村民代表20人和主谈代表4人去镇ZF信访,王副书记接待,无果。9月29日村民意代表24人,主谈代表4人手持近百人签名请求书去裕安区信访局,商谈无果。2011年9月29日,我街道居委会收到裕安区卫生局回复函即裕医[2011]7号文件,答复如下:石婆店镇街道不属于行政村建制,根据皖卫农2005年43号《安徽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和2003裕政60号文件规定:“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卫生室,你居委会不具备保留或设置村卫生室条件,故对原裕安区石婆店镇街道第一卫生室给予撤销”。
我街道居民对裕安区卫生局的答复函文件有强烈不同意见,强烈要求继续保留石婆店镇街道卫生室,理由如下:
一、石婆店街道村卫生室依法设立,具有存在的合法性
石婆店镇街道村第一卫生室经裕安区卫生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属依法设立。卫生室成立后尽心尽力为辖区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受到群众的好评和爱戴。执业期间并无违法违规之处,既然依法设立、合法存在,就不应当无故被撤销。何况从你03年下文为止一直到今年2011年13年都是你认可批准执业,即然你早知我所谓的“违法”设室,那你还批准13年干什么?
二、石婆店镇街道村第一卫生室的设立有国家政策依据,具有设立的可能性
最新的2007年3月13日《安徽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文件第九条规定:“按照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设置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卫生室,建制乡镇(ZF举办的)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立卫生室…”这里所说的是建制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立卫生室,而不是裕安区卫生局2011年7号答复函中所说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立卫生室”。 并且它的政策依据是2003年的裕政(区级)60号文件 。省厅文中“可以不设立”的意思也就是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设立”,这也是村卫生室设立的政策依据。既然省厅政策文件上已经允许,至于到底设不设立的问题,以及关键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是否方便群众,是否符合群众的利益,是否有群众的需求,是否尊重群众的意愿。显然石婆店镇街道第一卫生室的设立和存在是群众长期拥戴并迫切要求需要存在的,是完全应该存在,应该设立的。
三、石婆店镇街道村第一卫生室的设立是顺应民众的实际需求,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石婆店镇街道村第一卫生室前身是马道村卫生室,始建于1965年,已有46年历史,46年的存续用事实证明了群众对她认可和支持。多年来,几代卫生室医务人员一直致力于全辖区居民的医疗保健事业,节假日不休息,风雨无阻,着实方便了群众。卫生室医务人员在卫生行政部门和镇卫生院的领导下不断的进修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除开展常见病的预防、诊疗工作外,还担负全辖区儿童防疫、孕妇保健工作,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对慢性病的康复治疗等。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经济、优质、快捷的医疗服务。而只有真正的贴近群众,才有可能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石婆店镇街道第一卫生室的医务人员长期和居民相处,对居民的生活习性、家庭住址、身体状况、病历病因等非常熟悉,对慢性病的人了如指掌,夜里有急病能随时上门,对留守老人能够賖欠。高血压、高血糖病人平时普查不收费。这对开展医疗服务工作来说是不可替代的巨大优势。石婆店镇街道村第一卫生室的设立存在,是新时期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他顺应了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他的存在具有非常的必要性。因此,我们认为,我街道村卫生室不但不能撤销,而且还应该根据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以确保辖区居民的医疗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 、原卫生室人员具有从业执业资格
原卫生室从业人员中一人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两人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一人有安徽医科大学毕业文凭,一人有护士执业证书。他们都是专业技术人才,在农村是完全有能力、有资格服务群众的。
五、镇卫生院真实目的是垄断
石婆店镇卫生院撤销街道村卫生室的目的是垄断经营,并不是为了方便群众。这一点上级领导可派人来调查。2007年3月13日《安徽省卫生室管理办法》第八条指出:“村卫生室设置,由村民委员会或有资质的个人提出申请,乡镇卫生院审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由乡镇卫生院直接设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第九条指出:“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范围以步行30分钟能达到为宜。偏远地区和人口较多的行政村也可适当增设服务网点。建制乡镇(ZF举办的)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卫生室,人口少的临近行政村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可采取村民委员会办、乡镇卫生院办、乡村联办、社会承办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承办等多种形式举办村卫生室。”从省厅文件中可以看出,他的出发点是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并不是搞一刀切。我们认为上级医院领导制定具体政策时,应该以国家省厅文件(上位法)为准,应以最新文件为准,应以群众利益为准,不能光考虑小团体小利益(随便拿个03年的文件糊弄群众。)而忽视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应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应该深入基层,应该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问一问群众需要什么?群众的意愿是什么?他们答应不答应?同意不同意?有没有道理?
六、石婆店镇街道不属于行政村建制说法不妥
裕安区卫生局[2011]7号文件中说我街道不属于行政村建制说法不妥。我居委会有5860余人,农户850多户,(规划正建设中和平苑小区有500多户,大约新增2000多人。明后年即可入住,另有经商陪读暂住人员500多人。)其中3000多人是农业户口,有17个村民组,每届的主任、村委都是我们村民选举,我们的户口本上至今是马道村××组。就算是居委会,也应是最低的一级组织,也应该办小型社区卫生服务室,而不应该搞一刀切辙销。李克强2010年5月21日在卫生改革会上说:“使更多的城乡居民不出社区,不出乡村,就能看上病,逐步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群众看病的首选之处”。 另外我们在省卫生厅和裕安区新农合基本信息网站上也查出有石婆店街道村卫生室名单。
七、请求加入新农合
2008年至今,我们广大村民已交医保三年,第一年10元,第二年20元,第三年30元,但至今我们在本村卫生室一分钱都得不到报销,党的医保惠民政策就是照耀不到我们头上。我们强烈要求享受党的惠民政策,强烈要求加入新农合。
综上所述,裕安区石婆店镇街道第一卫生室的设立和存在是必要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更是迎合群众的实际医疗需求的。HJT总书记说:“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广大村民恳请上级领导,从保障我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出发,从考虑我村人口多,居住分散的实情出发,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出发,体恤我们广大村民之迫切意愿,求请保留石婆店街道村第一卫生室,恳请加入新农合,盼请纳入一体化管理,以方便群众的日常医疗保健之需,体现真正的以民为本。盼!盼!!盼!!!
2011年9月29日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1-10-21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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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事我们不参与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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