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1273
  • 回复1

[大道消息] 六安养老保险又出新政 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家属工和临时工可补费参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安养老保险又出新政
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家属工和临时工可补费参保
来源:六安新周报
  本报讯 为继续解决我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家属工、临时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其老有所养,即日起到今年底前,上述人群可按规定补费参保,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从缴费次月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涉及人群
  20101231日前,具有六安市城镇户籍,达到、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家属工、临时工均可补费参保。
缴费标准
  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费标准为2.9万元,家属工、临时工的补费标准为3.67万元,对高龄参保人员缴费予以适当照顾。
待遇标准
  按规定补费参保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为530元,家属工、临时工等养老金标准为430元左右。补费参保从补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次补费参保人员不参加2011年及其以前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如何补缴
  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档案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到地税机关缴纳费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经人社部门批准退休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待遇并打卡发放。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1-10-22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