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980
  • 回复1

贪官“越狱”通道曝光 花10万保外就医留下多少问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U301P44T65D28148F1075DT20111101091621.jpg
  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却一天牢没坐。近日,为林崇中“活动”的原河源市看守所教导员涂亚造和民警吴景卫,因受贿罪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和五年。(《广州日报》10月29日)
  2010年,最高检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555人。而在保外就医中,贪官的比例又高于普通罪犯的比例。
  贪官之所以容易获取“保外就医”这一特殊越狱通道,在于贪官在位时广织关系网,具有深厚的人脉,能利用先前的资源与人际关系来造假。其次,在于贪官所犯的罪通常是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这些犯罪往往无“被害人”,所以,对于他们“保外就医”出狱,没有特定当事人盯着,所以他们被查处的几率小。当然,最重要还在于“保外就医”本身的制度存在的漏洞与弊端,给贪官和相关人员极大的操作空间。
  保外就医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审批程序,具有秘密性、单方性和随意性等特点。根据保外就医的程序规定,对罪犯是否保外就医完全取决于监狱方面,监狱只需经过医院鉴定再通过由下而上的审批程序就能决定罪犯保外就医,因此滋生腐败也就不难理解。
  出路在于,必须将保外就医的批准程序由现行的行政程序改成司法程序,变由监狱单方面决定保外就医为由中立的法院来裁决,监狱方面只能作为提请法院裁决的机关
  贪官花10万保外就医留下多少“问号”
  广东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因收受贿赂,被判入狱10年,但其买通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教导员、法医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原科长、医生5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日前记者获悉,帮助林崇中保外就医的刘某某等5人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案已侦查终结。(《大河报》10月29日)
  就单独看待这一引人热议的“贪官花10万元保外就医”事件,似乎随着案件的侦查终结,相关责任人得到惩处、贪官重新回到监狱服刑而告一段,然而,这一事件“放大”到社会层面上,却依然留下了一连串“大大的尾巴”。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公文显示,仅在2004年最高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130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被予以收监。2010年,最高检再次开展检查,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555人。为些通过种种非法途径获得保外就医者,里面有多少是贪官?还有多少贪官以此方式逃避服刑没有被察觉?在不进行专项检查的时候,又有多少类似的贪官以基本相同的手法逃避服刑?这恐怕得打处问号,也是让公众认为影响法律公平的担忧之一。
  而另一个数据显示,新华社在2009年末曾经披露,目前中国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30%获得减刑,官员获减刑的比例则达到70%,远远高出平均值。为什么服刑的官员就一定比普通人减刑的比例高的多?发现了一个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的“违法保外就医”问题,能不能推而广之,彻查一下近几年来各地所有走过“保外就医”程序的服刑贪官呢?况且,采取“保外就医”只是贪官惯常玩的一种手法,“减刑”方式同样可以,“减刑”的程序和过程会更“隐秘”,相关部门有必要就此举一反三。
  还有一个最终可能让贪官逃避惩处的“假释”问题,有多少贪官是实实在在在监狱服满刑的?都有必要以此次“贪官花10万买保外就医”为契机,做一次彻底的倒查式的反思。上述带有普遍性的“疑问”,尤如卡住社会公平正义的“鱼刺”、让人不吐不快。期待有关方面能真正重视起来,从医疗鉴定领域到监狱监管领域,到法院审判等诸多环节来一次彻底的清查,打掉损害法律和社会正义的“大尾巴”。



该贴已经同步到 六安论坛的微博
更多图片 小图 大图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1-11-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1032:}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