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案情回放
保姆和13个月大的孩子被杀 两凶手携10万现金逃跑被抓
2011年5月17日晚上7点多,南京雨花台区阅城国际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小区住户家的保姆和主人13个月大的幼子死在家中。案发后,警察很快到达了现场,并拉起了警戒线。
事发后,死者家属痛苦万分,户主焦某的妻子甚至当场昏厥。当天下午焦母出去了,警方将其叫回,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经过家人核实,家里被偷了10万余元,还丢失了钥匙、苏果卡等。案发后,两名凶手夏某和郑某带上现金逃跑。
警方经过侦查确定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后就开始了追捕。5月21日,民警分别在沈阳和河南南阳将郑某和夏某抓获。
受害人家属
“每天醒来,都觉得这事是假的” 孩子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噩梦不断
案发至今已有5个多月,受害宝宝的父母始终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1日上午8点多钟,南京中院门口,十几个群众在现场拉起了两条条幅,条幅上写着“严惩凶手”等。“案发至今,已经过去5个多月了,每天一醒来,我都觉得这个事情是假的,我没法接受这个事实。”一位戴着墨镜的男子说话时,身边一直有好几个人,试图搀扶他,但他都拒绝了,“我没事,我能挺得住。”
这名男子是焦宝宝的爸爸,在经历漫长的煎熬后,终于等来了法院开庭审理的日子,“我们希望这一天早点来,但又特别担心,来的这一天让我们失望。”
“他妈妈不敢来,她没法接受这个现实。”在法庭门口,焦先生说,他很快就能够见到两个歹徒,这也是他第一次看到他们的真面目,“他们必须为他们的罪行,承担责任。”
焦先生说,太太在35岁的时候生下了焦宝宝,因为是高龄生产,家人对这个宝宝视如生命,事发至今,太太每天以泪洗面,噩梦不断。
检察官指控
既然丧尽天良就别怪法律无情 量刑建议是:杀无赦!
9点30分,在经过一系列庭前审查程序后,凶手夏某和郑某被依次带进了法庭。旁听席上,顿时发出轻微的唏嘘声。
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周东生按照庭审程序,向两个被告人夏某和郑某分别发问,对整个案发过程进行了详细了解。
检方认为,夏某和郑某入户抢劫,采用暴力手段杀害两名被害人后当场劫得现金10万余元,两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两被告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
庭审中,夏某和郑某对于检方指控均认可。但是,在具体的细节上,辩护律师提出了辩护意见。
对于夏某的辩护意见,检察官认为夏、郑两人在实施犯罪前,已形成劫财的动机,并事先对实施抢劫过程中遇反抗“即杀人”进行了意见统一,之后,在实际犯罪过程中,实施了抢劫并杀害两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共犯的构成要件。而对于年龄,超过18岁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精神病鉴定,检方认为,从案发到现在,夏某心思缜密,精神状态稳定,无需进行鉴定。
“两人的残暴行为,已经突破了正常人所能承受的心理底限。面对老人的哀求,孩子的哭泣,两个正值青春年华的犯罪嫌疑人,怎么能够下得了手?既然你们丧尽天良,那就别怪法律无情!”检察官周东生说到动情处,禁不住情绪激动起来,“所以,我们的量刑建议就是,杀!杀!杀无赦!”
检察官的话说完,现场出现短暂的停顿,在静寂了一两秒钟后,旁听席上顿时响起了如雷般的掌声,足足持续了两三分钟。
被告人陈述
两被告均称 愿接受法律制裁
在1日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夏某转身朝向旁听席深深地鞠了一躬,“真的对不起。杀人偿命,我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我也希望我的家人能够接受这一现实,你们都已经尽力了,我很感激。”郑某同样表示了忏悔,他也当庭向受害人家属致歉,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向死者家人谢罪。
据悉,死者家属对于凶手的行为坚决不予谅解,就在庭审前夕,特别向法院申请撤回了民事索赔请求。
牵出案外案
幕后的“杀手”竟是个高中生
安徽人夏某是怎么认识东北人郑某,并一起来到南京作案的呢?根据两人的交代,原来,两人的相识,是因为一个“杀手”的介绍。
据悉,夏某和郑某先后在一个名为“杀人吧”的论坛内遇到了自称杀手前辈的“雪狼”。之后,雪狼介绍两人相识,几次联系后,两人便决定到南京作案。其间,雪狼还交代两人,“做事要干净,不要留痕迹”。但是,直至案发后,他们都不知道“杀手雪狼”其实仅仅是一名高一学生。案发后,南京警方追踪至福建一个县城找到“雪狼”时,发现这个名为小林的孩子,仅有15岁。小林在班主任陪同下做的笔录显示,小林自述自己想做杀手,通过发帖,迅速认识了一大帮人。
据悉,对于小林是否涉嫌犯罪,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郑树林,黑龙江人,1989年2月生,初中文化,曾参军,作案前系沈阳某电力公司电焊工。
夏磊,安徽六安人,中专肄业,1992年11月生,为参军将年龄改为1990年10月生。曾是武警战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