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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醉驾撞死老人 潜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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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7日15时许,石正启醉酒后驾驶单位公车沿320国道由西往东朝市区方向行驶,途经萍乡市开发区硖石路段时,轿车与横过道路的廖明兰相撞,造成65岁的廖明兰当场死亡。由于在事发现场口出狂言,引起现场群众及死者家属强烈不满,并引发堵路事件。此后,网帖《处长醉驾撞死老太 叫嚣:一百万摆平不行给一千万!》在网上被大量转发。

事件经新华社报道后,被各大网站和媒体纷纷转载,也引发了大量评论。署名“金真”的评论文章《“一百万摆不平给一千万”是酒后真言?》认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潜意识里转变自己的不正确的想法,时刻心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如果一旦脱离了群众,丧失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那即使不在酒精面前倒下,也会在其他诱惑面前最终倒下。”红网有发表认为,这就是一个很嚣张的“官吼”,石正启虽然只是一个相当于村主任的处长,却想要通过“炫权”来嚣张。

萍乡交警部门表示,已经给双方下达了事故认定书,石正启醉酒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全部责任,目前石正启已经被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死者廖明兰的儿子李江萍说,目前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肇事者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共计41万元,于12月12日前全部付清,但前提是必须出具对肇事者的《谅解书》。

据死者家属反映,石正启所在单位曾经向他们提供了一份“谅解书”的样本,要求写上“石正启家庭困难,工作作风优良,做人厚道,为民办实事,请求有关部门给予轻判,并予以缓刑。”但被拒绝。几经协商,最终死者家属在“谅解书”中写道:“根据肇事方石正启家庭情况困难和其它工作原因,作为受害方,请求有关部门给予他从轻处理,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李江萍说,哥哥身患残疾,父亲又患有尿毒症,母亲生前每月有1200元退休金,还可以照顾家人,现在所有的担子都压在他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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