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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重庆12月18日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了解到,该院起诉的将一名交通辅警碾压致死的货车司机年安平,12月16日被该市第五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8月30日17时许,司机年安平驾驶货车行驶至重庆市高新区迎宾大道。在驶往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口时,年安平不按交通标示路线行驶,也不服从现场交通辅警李某的指挥,强行驶入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李某追上年安平驾驶的货车,欲阻止其继续前行。其间,李某身体碰到了货车右侧。然而,年安平通过右前方反光镜见到此情形后却继续前行,导致李某被货车碾压死亡。后经法医学检验鉴定,李某系汽车碾压后致颅脑及多脏器损伤死亡。案发后,年安平在现场拨打110电话报警,民警即赶到案发现场将其捉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