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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疑犯隐姓埋名潜逃20年最终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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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1年9月19日晚,正逢沁水县城一年一度的秋季物资交流大会。河南郑州铁路分局职工田健宁与沁水中学高二年级学生常峰因一件小事发生冲突,常峰用刀把田健宁捅伤,田健宁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常峰不知去向。

当时年仅17岁的常峰开始了自己的逃亡之旅,他先到山西晋城、河南郑州,后到天津、河北秦皇岛,最终逃到了数千里之外云南边陲芒市一个叫思茅的小镇,改名“陈晋峰”。

每到一地,常峰都隐姓埋名,不敢与人交谈,生怕被人识破;异乡逃亡,犹如过街老鼠,受人欺负,被人凌辱,过着忍气吞声的日子。只要一听到警笛声,远远看到穿警服的,常峰就怀疑是来抓自己的。他经常在梦中惊醒,因为梦里他已多次被抓。

1994年,常峰因抢夺被法院判刑6年,在湖北某监狱服刑。2000年4月,刑满出狱的常峰到北京闯荡,先在一家保洁公司找了份体力活,后来自己当起“老板”,开起了黑“家政”,并与一位来京打工的山东妹同居生子。2009年,常峰用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在北京买下一辆二手汽车跑起了出租。由于怕被警察发现,他和妻子、女儿在北京六环以外与人合租了一套房子,掩人耳目。

20年间,沁水警方始终没有放松对常峰的缉捕,多次组织民警外出抓捕,但由于种种原因,最后都是无功而返。今年以来,专案组民警获悉,常峰可能在北京打工,于是上京排查,最后在房山区良乡某小区内发现“陈晋锋”,怀疑他可能便是常峰,在北京警方协助下将其抓获。

常峰被抓后,对民警坦言:自己20年来流浪在外,有家不能回,亲人不能看,每天过着提心吊胆、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他最后悔的事就是没有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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