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260
  • 回复0

可不可以先吃完汤圆再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一通缉犯爱吃汤圆 落网后要求吃完再走
U303P4T8D3556933F107DT20111225110531.jpg

    爱吃汤圆的李姓通缉犯,前天一早刚煮热汤圆来吃,就被警察逮捕,瓦斯炉上仍留着煮到一半的汤圆。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东县通缉犯李贤明平时爱吃汤圆,警方分析他在冬至前后,必定返家吃汤圆,埋伏在他家等待,果然看到他正在煮汤圆;被警方带走前,他还不忘问“可不可以先吃完汤圆再走?”让警察哭笑不得。

  警方说,李贤明(57岁)前年因酒驾触犯公共危险罪,经台东地检署屡次传唤未到,发布通缉;李长年在外打零工,行踪不定,警方多次接获线报到李家逮人都扑空。
  警察侧面打听,得知李嫌爱吃汤圆,分析李嫌一定不会放过冬至吃汤圆的机会,冬至前就在李的老家四周埋伏,冬至翌日(23日)早上7点多,果然见李嫌返家,冲进李家将他逮捕。
  警方说,他们刚进李家,就看到李正在客厅煮汤圆,汤圆看起来已经煮熟了,但李见警方上门,吓得不知所措,只能一动也不动站着,汤圆也不敢吃了。
  警察要带他回派出所,李仍不忘问能不能吃完汤圆再走,警察苦笑着说“都已经被通缉了,还有时间想着吃汤圆?”临走前最后一口汤圆也没让他吃。
  警察说,李喜欢吃汤圆,为一尝汤圆美味,甘冒被逮风险回家,还是第一次碰到。


六安论坛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