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小心“幸福陷阱”
春节相亲,谨防速配完婚、讹诈钱财
编前语:春节期间,一些家庭,特别是我市的农村家庭,会利用孩子回乡的空闲时间,为儿女张罗婚事或招婿上门。这时一些骗子就蠢蠢欲动,开始了讹钱诈财的勾当。本期本版将以骗婚实例提醒大家,在婚事上千万不可操之过急,要对未来的媳妇或女婿进行认真的“验明正身”,擦亮慧眼,以防上当。
福建姑娘假名骗婚
转眼间,即将娶进门的新娘子不见了,刘某担心女朋友出了什么事,急忙去找媒人李某,可谁知连媒人也不见踪迹。
经过一个春节亲戚朋友们的催婚。2011年2月下旬,我市裕安区丁集镇村民刘某正四处托人说媒。偶然间他认识了李某,在得知刘某的情况后,李某便热情说要给他介绍自己的养女小美。
小美是90后,年轻漂亮,还是中专文化。李某称要结婚就得给抚养费和介绍费50000元,突然找到一个才貌双全的姑娘,这下可乐坏了刘某的家人,刘某很快凑了47600元给李某。
可给过钱的第二天,小美和李某都不见了。李某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于是报案。
2011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将在逃途中的小美抓获。讯问中发现小美其实是假名,原名姓胡。
经法院审理查明,胡某伙同李某、余某等人经密谋后,从福建来到裕安区丁集镇,以假结婚的方式,骗取刘某及其家人47600元。
被告人胡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湖北媳妇团伙作案
2007年4月,我市金安区施桥镇村民苏某认识了毛某、熊某。
两人见苏某一直未婚,毛某便有意将自己的养女龚某介绍给他。结婚心切的苏某来到了湖北监利县龚某的住处,毛某向苏某索取了9000元的抚养费。
经三人商议,苏某回到六安操办婚事,正当他兴冲冲的准备迎娶新娘时,却发现三人均已不知去向,遂报案。
2011年6月25日,龚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抓获并羁押。2011年7月1日,由我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执行刑事拘留。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龚某等伙同他人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律师:骗婚行为属诈骗,将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寻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樊玲玲说,以上胡某、龚某这种行为可以界定为婚姻诈骗,是以婚姻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
大多数骗婚者正是钻了这一空子,利用大龄青年急于结婚的心理进行骗婚。
婚姻诈骗多半是共同诈骗,团伙作案,如有遇到,完全可以对被告进行刑事立案,通过刑事侦查,确定被告诈骗钱财的行为,最终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春节骗婚现象高发,谨防“速配完婚”
据我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鲁久贤介绍,近年来,骗婚现象有抬头迹象,一些骗婚者甚至变得有组织,在行骗时,由团伙串连设置连环骗,而且往往不止一起。
骗子一般会抓住受骗家庭羞于向外透露和报案的心理,疯狂作案。
特别是时近春节,许多外来人员,往往会利用春节回家相亲,以“速配”形式快速“完婚”,对对方了解甚少,更给了骗婚者可乘之机。
因此,春节一般是骗婚案件发生的高发期,特别值得我们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