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通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驾驶员安全驾驶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人们大都认为开车不安全,但步行也未必安全,家住舒城县的王某就是在正常步走时被人碰倒致重伤后死亡。
2010年12月6日18时30分 许,王某在靠路边行走的时候,被从后方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碰倒,造成王某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某颅脑损伤程度构成重伤。2011年11月16日,王某因颅脑损伤后并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经交警部门勘察,摩托车驾驶员陈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1年8月肇事驾驶员陈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2年元月舒城县人民检察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事故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辆致一人重伤后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舒城县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格审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