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1408
  • 回复5

[法制经纬] 90后应邀去斗殴 获判三年刑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0后应邀去斗殴  获判三年刑
来源:六安新周报
  本报讯 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结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
  被告人李某,男,19926月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1012月下旬,邓某(已判刑)与鲍某(另案处理)两方因矛盾多次发生打斗。
  201111日,因矛盾激化,双方各自邀集多人约定斗殴。
  晚7时许,被告人李某应邀伙同邓某等人,携带事先准备的钢管、甩棍等作案工具前往双方约定的新安镇街道,与携带刀、钢管已在此等候的张某等人进行互殴。其间,田某左手掌被砍致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于2011118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结伙持械聚众斗殴,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自首且无犯罪前科,结合案情,可依法从宽处罚。
  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2-4-4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人混世~~~~~~~~~~~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人真不能惹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5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1029:}{:1029:}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1032:}{:1032:}{:1032:}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1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人害己,年轻人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