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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出现贪腐窝案
从村书记、主任到文书、民兵营长、
妇女主任、支部委员一锅端
六人共贪污36400元
来源:六安新周报
编前语:我市裕安区顺河镇一乡村,一群芝麻大的小官,在利益面前没有了方向。从村书记、主任到文书、民兵营长、妇女主任、支部委员,六人集体贪污国家国家专项资金36400元。近日,这起贪腐窝案审理结束,六人得到应有惩处。
村官们盯上农民补偿款
顺河镇,地处我市裕安区西北,距离六安城区16公里,全镇面积96平方公里,人口近5万人。其下的广洪村(化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也连年增长。
2010年,顺河镇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工作,对拆迁房屋的农户给予补偿。广洪村的村干部们盯上了这本该补偿给农民的补偿款。
村支书梅某和主任、文书、民兵营长、妇女主任、支部委员等在协助政府开展对农民进行拆迁补偿时,起了杂念,动起来歪主意,想从中捞上一笔。
为套取公款
将“死人变活”
这群村干部为了能顺利套取政府补贴款,真是想尽了办法,动足了歪脑筋,还打起死人的主意来。
为顺利套取公款,广洪村的村干部将长期在外打工和已死亡的8个农户名单一并申报。
同年11月,六名村干部以该农户的名义书写领据,从镇财政所领取土地拆迁补偿费52845元。
同年12月9日,6名村干部将其中的36400元补偿款予以均分,每人分得6066元。
共同犯罪
得到惩处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群挖空心思贪污拆迁补偿款的村官们,近日得到了法律应有惩处。
6名村官梅某、许某、严某、李某、彭某、张某身为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专项资金36400元,6人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且属共同犯罪,应予惩处。
6人当庭认罪,涉案赃款基本退缴完毕,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决六被告人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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