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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发生蹊跷大火 损失惨重
“真相”竟是物业不作为
物业赔偿损失 没商量
来源:六安新周报
炎炎夏日,如果停电了,真是苦不堪言。去年7月,舒城一小区,因故障导致居民用电“停摆”,原本物业应该“伸出援手”修复的,但小区物业不理不睬,最终因其不作为,导致更大损失的发生——致使小区两户人家发生火灾。
近日,该起因物业“护电”不利,导致居民受损的案件在舒城开庭。
蹊跷大火 殃及两户人家
去年,7月初,一场蹊跷的大火,让舒城县粮油厂综合楼小区的两户人家损失惨重。
当天凌晨5时左右,一股呛鼻的浓烟味,惊醒了还在睡梦中的李某一家人,大火从五楼蔓延到李某家,全家人吓得一边扑火自救,一边报警。
这场火灾不仅使李某家不少财物受损,还殃及到楼上的业主吴某家,全部家当烧得几乎不剩一物。
看着被大火吞噬的家园,李某和吴某一头雾水,李某怎么也找不出发生火灾的原因。而住其楼上的吴某更是无辜,当天因为小区停电,酷暑难耐,吴某将家中空气开关关闭,到亲戚家避暑。
凌晨5时10分左右,接到邻居家电话,才知道家中失火,所有物品几乎全部被烧毁。
是什么原因导致火灾发生呢,经过该县消防大队认定,这蹊跷火灾才露出“真相”。
“真相”指向物业
大火让李某家墙面、木地板、吊扇等财物受损,经鉴定财产损失为4922元。而住在李某楼上的吴某家,更是被烧的面目全非。
这场火灾起因,经舒城县消防大队认定:起火点为5楼吴某家卧室窗户下方,是电线引起火灾。
这层单元楼共8户居民,公用一根只有6㎡的 零线,当时小区总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开关一直没有断电,具有380V电压,使本来就不堪负荷的零线与火线接触短路引起火灾。
李某表示: 2010年7月份初,正值酷暑,舒城县粮油厂综合楼小区用电,受强电流冲击,导致部分居民家中电器受损,致使小区供电中断,居民们多次找物业公司抢修复电,但该物业公司推说停电不是自己抢修范围,致使供电一直中断。
同时李某认为,小区物业公司不仅不积极修复中断的电路,还对小区电路管理不善,最终导致火灾发生,物业应当承担赔偿。
物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火灾发生后吴某家随即起诉物业,并获得合理赔偿。但李某和物业多次协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2012年4月,原告李某将该物业公司告至舒城县人民法院,索要赔偿429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系被告舒城县便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业主,被告对李某所在小区房屋和配套公用设施实行专业化管理,应当按合同约定,对原告所在小区的主供电,负责日常维护和维修,并定期进行检查,但由于被告对该小区的电路疏于管理,致使火灾发生,造成原告家中财产损失,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法官妥善处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财产损失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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