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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4日下午两点,六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中队霍家成副中队长沿六安市解放路由南往北巡逻至解放路与梅山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辆正在等红灯的蓝色雪弗兰赛欧轿车后号牌用纸片挡住了一个字母,于是立即将其引导至路边进行检查。在进行拍照取证后,霍队长向该车驾驶员指出其用纸片挡住号牌的行为属于故意遮挡号牌,按照新交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在听到这一处罚结果后驾驶员十分不理解,称自己只是将车牌不小心遮到了一个字母,不必扣这么多的分,自己考一本驾驶证不容易,并一再央求民警不要扣12分,自己宁愿多罚些钱都行。
面对该车驾驶员的不理解,霍队长没有一味的处罚了事,而是针对该车驾驶员在进行遮挡号牌违法行为时所存在的侥幸心理以及遮挡号牌所存在的危害性,向该车驾驶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在大量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及典型案例分析下该驾驶员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接受了处理,表示自己愿意接受处罚,回家后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准备科目一考试。
最后霍家成队长依法对其罚款200元,扣驾驶证12分,并暂扣了驾驶员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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