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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领遗失手机被索好处费 出租车公司称为鼓励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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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的遗失手机,司机答应归还,市民小李顿时感慨还是好人多啊!可是随后的经历却让他傻了眼,接连遭遇放鸽子不说,最后出租车公司还让小李要对好心司机“表示表示”。

【事件】拿回手机被索好处费

小李是一公益组织的志愿者,23日14时他打车赶着给朋友送东西,在琥珀山庄下车时,发现手机落在了车上。

他赶紧借电话拨打自己手机,一位乘客接听了电话,并将手机交给了司机,司机表示送完该名乘客后就将手机送还。

然而,小李原地等待了2个多小时,多次致电这名司机,但屡次被告知“暂时没空送手机”。 16时左右,小李再打电话,司机表示已将手机送到所属的和瑞出租车公司。小李打车赶到该公司,在前台处见到了自己手机。工作人员让小李出示相关证件并登记,并将手机归还。但小李还没来得及道谢,一名女子突然提出,“司机做好事把手机还你,你得给他点表示。 ”旁边几位女子也搭腔。

耐不住几人的坚持,小李只得支付了100元。

【质疑】爱心变质VS合理诉求

小李心里总不是个滋味,他认为如此一来,好心都变了味。他随后将此事发布在了微博上,引发不少网友讨论。

大部分网友持批评态度,“这样堂而皇之的索取好处费,会助长不正之风”、“主动索要表示的行为欠妥”……也有网友表示,公司行为合法,因为公司是在归还手机后索要“表示”。捡拾后,公司和司机起到保管作用。

随后记者联系了和瑞出租车公司,投诉建议处的姜女士表示,当时这部分费用是她们收取的。她解释这么做,主要是为了提高司机将失物送还、上交的积极性。同时她介绍,索要表示本着自愿原则,而司机将手机拿到公司再归还,也是为防止冒领。

【说法】运管处:有一定合理性请失主多体谅

到底和瑞出租车公司此行为是否合理?合肥市运管处副处长安强介绍,按规定,向失主索要“表示”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根据现实情况又有一定的合理性。安强认为,驾驶员从外面将手机送返公司需要路费,同时将这部分钱给驾驶员作为奖励,可以增加乘客寻回失物的机会。因此他建议失主多从驾驶员的角度考虑,如果实在无法接受可以拒绝此要求。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王成磊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拾得者应主动归还失物,若在替遗失者保存失物时产生费用,权利人有支付此费用的义务。在本案例中,公司在保存手机时不存在费用,因此这100元属于非必要费用,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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