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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属院内,一名女子站在7楼楼顶,拉出条幅,写着“包养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样,并扔下传单,称老公是派出所民警。数小时后,该女子被民警劝下。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还有一句俗话,四十而不惑。许多事情应该都很明白,也看开了,但这名站在高高楼顶的女子,何等决绝,撒传单、拉条幅、曝家丑、甚至想豁出身家性命。若不是她认为,老公真的抛妻弃子,怎会如此怒火攻心?
但笔者觉得,问题可能并没有这么严重,老公毕竟是公家看着的人,公家看的不紧,他的裤腰带在外面才会松,但也只是玩玩而已。男人对于能娶谁和谁玩,还是分得很清楚的。一个和有家室的男人玩的三儿,男人会真考虑把她娶回家么?更何况,自己的结发妻子对这个家功不可没。可女子这么一闹,只会把自己的男人愈推愈远了。
轻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既然脸都撕破了,维护夫妻关系已没多大意义,多分财产才是正经事。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要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离婚的,就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包养小三的社会危害性多多,权力中人自然更甚。如果这位警察没有腐败行为,就没有殷实的物质,拿什么包养小三?因此,这事就该认真查查!但有些媒体的态度,却是让人一头雾水。报道称,昨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从丰产路派出所获悉,跳楼女子姓张,今年40岁,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产生纠葛,双方争执不下,女子一时气急欲寻短见。目前,该女子情绪稳定。此外,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单位确实有传单上的人。新闻嘎然而止。
敢写妻子的尊姓,却不敢提丈夫大名。记者这么写,是不是觉得这对夫妻本就是夫贵妻贱,或者有什么隐情?后院着火,火光何时能映照出包养小三者的丑陋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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