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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男子与武汉女子相识一周后结婚 两周后老婆带钱跑了
舒城男子徐某(化名)与一女子相识一周后登记结婚,两周后该女子携带3万元现金离家出走,男子多方寻找也不知其下落,无奈之下,来到舒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解除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
2008年3月5日,家住安徽舒城的青年徐某在湖北武汉打工时经人介绍与湖北省洪湖市女子小玲(化名)相识,小玲对徐某一见钟情,表示愿意一生伴随徐某,恩恩爱爱,永不分开。小玲告诉徐某,自己有一个弟弟正在读大学,需要一笔生活费,徐某听说自己的小舅子有困难,二话没说,掏出1万元给小玲资助其弟弟。2008年3月13日,徐某与小玲回到老家舒城,在舒城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徐某给了小玲彩礼金2万元。然而,蜜月期非常短暂,仅仅过了7天,即2008年3月20日,小玲在徐某及其家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溜走,带走了徐某资助的1万元和彩礼金2万元,徐某在安徽多方寻找,并在小玲的家乡湖北省洪湖市多方寻找,均不得知小玲的下落。
2013年5月13日,舒城县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徐某与小玲相识时间短,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小玲结婚后7天即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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