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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男子强奸中学生十五年获刑六年
舒城一男子,一时冲动强奸了初中三年级学生,之后该男子一直远离家乡,畏罪潜逃。日前,该男子被抓获归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1997年10月9日傍晚18点左右,初中三年级学生小敏独自一人从学校往家走,突然眼前闪现一个黑影,原来是一名中年男子。小敏见是陌生人便拨腿就跑,但是男子快步冲到小敏的面前,掏出藏在身后的水果刀,恐吓小敏说:别乱叫!再跑我捅死你!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吓住了小敏,男子见小敏被震慑住了,持刀架在小敏的脖子,将小敏拖往山岗上的小树林中,趁着漆黑的夜晚,将小敏强暴了。
后公安机关侦查得知,强奸小敏的男子是舒城县柏林乡的王某。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王某实施了抓捕行动,但是狡猾的王某作案后畏罪逃离家乡,在外地辗转流浪了十五年,直到2012年5月2日,王某在湖北省被抓获。庭审中,王某称自己是一时冲动才做出这样的糊涂事,十五年远离家乡和亲人的逃亡生活是在痛苦和忏悔中度过的,希望法庭给予其重新做人的机会。
舒城县法院查明事实后,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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