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村一些贫穷家庭青年、大龄青年急于完婚的心理,设下形形色色骗婚的“温柔陷阱”,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近期六安市裕安区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骗婚案件。
被告人代某是湖北省仙桃市人,自幼没有读书。2009年9月,被告人代某与本市金寨县张冲乡村民李某结婚,2010年下半年离开李家回到老家湖北省仙桃市。2012年11月,为了搞点钱花,就经湖北人王某某及一个妇女介绍,自己隐瞒了婚姻情况,与本事被害人王某到湖北相亲,王某因为年龄较大,一直没有结婚,家里也比较着急,这次是其父亲陪同前来相亲。经双方接触后代某同意与王某结婚,但要求王某要给付彩礼30000元。王某在给付彩礼款后与代某回到六安准备婚礼。但几天后,代某就谎称回湖北拿户口簿欲离开王家。王某感觉受骗遂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最终法院以被告人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