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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摇一摇,摇出来的并不都是白马王子,也有可能是色狼,女孩子和陌生人交往一定要慎重。
张某是一名女性“时尚达人”,平时总喜欢用手机上网或是用微信与朋友们聊聊天。今年2月份,张某通过微信结识了男子郝某,双方交谈不错。3月2日晚,郝某以给张某介绍工作为由,将其约至市区云露街一家KTV包厢唱歌。其间,郝某故意将几种饮料、酒掺和后劝张某喝,将张某灌醉。在唱歌结束后,郝某乘出租车将其带回自己位于城南镇黄小桥村的家中,并对其实施了奸淫。张某早上醒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裕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郝某行为构成强奸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被害人张某对其行为也表示了谅解。最终判郝某有期徒刑三年。(徐俊 储著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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