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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合肥某高校大二学生小明(化名)因盗窃罪被瑶海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4890元。为了一部苹果手机,小明冒充美女和男子网聊,在开房时偷走了对方的手机。
今年5月21日,小明在网上QQ群里和大他几岁的李某聊天,获悉对方使用的是苹果4代手机。小明决定设计偷走对方的手机,他重新注册了一个QQ号,冒充美女和李某聊天,表示愿意以身相许共度良宵。
李某随即按照小明的吩咐,在宾馆开了房间。小明以中间人的身份先行到达宾馆,请李某先去洗浴。趁李某洗澡之际,他拿走了对方的苹果手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小明给李某发短信,开价3000元让其赎回手机。5月22日,他前去取钱时被抓获。
考虑到小明系首犯诚恳认错,退还了赃款赃物,何况李某也是动机不纯,法院最终做出判处罚金的决定,小明得以继续大学学业。(杨联文 葛玫 李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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