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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俩女子求职相信接头小广告 遭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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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晚报讯  陈某和刘某初来深圳,准备找工作。只因两名女孩涉世未深,尤其刘某还是未成年,她们居然按照坪山新区一个公交站台上贴的小广告上的电话约谈面试,不想竟遭遇强奸。

3月13日,陈某、刘某来深,准备应聘女服务员。看到公交站台张贴的招聘广告,就联系对方。对方以面试为理由,将陈某、刘某骗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金泉宾馆315房。当日23时许,陈某、刘某如约参加面试。万某、张某谎称是酒店经理,与其同伙极力游说两位女孩做夜场“公主”,遭到两女孩拒绝。

两位姑娘要离开,万某、张某开始言语威胁、恐吓逼迫她们就范。并要求其必须做“公主”,还需要试工(即发生性关系)。张某在315房强行与刘某发生了性关系。万某将陈某带入316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陈某借机上厕所,向男友彭某发出求救短信。彭某及时报警,民警赶到救出陈某、刘某,并将万某、张某抓获归案。龙岗区法院近日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万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张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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