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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9月5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义气姐”林姓女子的陈姓姐妹淘与友人合伙开店,陈女与合伙人间因经营不合而生嫌隙,林女为维护陈姓姐妹淘,便在个人脸书上骂陈女合伙人是“小三”,陈女合伙人得知后告上法院,法官以“小三”具有指摘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判“义气姐”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
检方调查,林姓女子与陈姓女友2人是姐妹淘,而陈女与另一与其同姓女子亦是好姐妹,并合伙开店做生意,但后来2人却为店中事宜发生争吵,“义气姐”林姓女得知后,基于义气便在个人脸书涂鸦牆张贴文章。
林女贴文说“有的人天生就是不真心,一大到晚姐妹相称,却都是只想利用别人,难怪有办法当人小三,不过势力似乎不高强,六年了依旧是小三!只会当人家小三的人,只会拿男人的钱的人,到底有什么好得意的?一生美丽?我呸!”。被骂陈女得知此事即告上法院。
法官认为,该文章所登载网页属公开网页,所谓“小三”系指与有老婆的人在一起,干扰别人家庭的意思,是一般人认知,也为被告认知,被告以上开文字指摘告诉人,自将使人怀疑告诉人有介入他人家庭,妨害婚姻维系的举止,而对告诉人产生负面评价,减损告诉人名誉。因此,法官以妨害名誉判处林女有拘役50天,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一千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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