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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马来西亚当地一名6年级的女童逃学,躲在同学家中到放学时间才走,但始终不敢回家,到祈祷室过夜,第二天早上醒来后遇到8名认识的男童,约其去附近空屋,进屋后被人蒙住眼睛。
媒体报道称,其中一名男童非礼她,剩下7人则对其进行了轮奸,路人看见几个男童正在穿衣服,立即通知女童家人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随着儿童青少年的性早熟,未成年人性犯罪大有泛滥成灾之势。
搞笑的是,居然有人是这么看待这件事情的:
对此,有网友评论称,用最流行的词儿,这就叫雷人,而且我看到标题就够雷的了。再看看内容,不知道是人家国家法律先进,还是我这个人太落后啦。
也有网友称,回到正题,男童实施强奸?先不说他的生理上有没有这个条件进行强奸行为。仅从知识、从理解上来讲,他对于这个词或这种行为,又能有什么理解?也许大人们或警察问他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做的行为怎么称呼吧。男童们再放纵、再乱来,又能不能做出如上所说“强奸”的行为呢?我们称之为胡闹可能比较恰当吧。
撸主觉得有这样评论的一定是女人,各位男猫友请回忆一下自己第一次看黄片是多大?自己知道黄片是在干什么的时候是多大?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在这个年纪。最小的12岁,最大的14岁,正是男生开始进入青春期的时候。
女孩11、2岁来例假的事例数不胜数,男生在生理上没有这个条件?开玩笑呢吧!
更何况现场都检验有精液了还尼玛没条件?教育失败就是教育失败,还特么胡闹。要不我和你女儿胡闹一下?
据说马来西亚生活的人有非常庞大的一部分是华人,说不定这几个孩子里面就有华人的孩子。咱们一定要好好教育好自己的儿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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