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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男子在港洗黑钱5.7亿港元被捕 或被监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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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6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9月4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内地男子赴港担任“空壳”制衣公司股东协助洗黑钱,写字楼还设在金钟夏悫道的甲级商厦,2年间公司户口洗黑钱5.67亿元(港元,下同)。警方根据早前另一宗洗黑钱案寻得蛛丝马迹,经深入调查后昨(3日)至深水埗区将他拘捕,并押返公司写字楼搜集相关证物,现正追查有否其他人涉案,以及追踪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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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捕内地男子姓沈(24岁),持双程证赴港,涉案“空壳”公司的写字楼位于夏悫道12号的甲级商业大厦内,疑犯的职衔为公司董事及股东,赴港所住地方却是深水埗大埔道的合租房。至于该笔高达5.67亿元的怀疑洗黑钱款项,是在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之间进行清洗。

  查另一洗钱案获线索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总督察林焯豪表示,警方早前侦破另一宗涉款1亿元洗黑钱案,被告被法庭裁定罪成判监,由于发现有部分来历不明资金,流入一间制衣公司的银行户口,于是跟进追查。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调查发现,该制衣公司由一名姓沈内地男子开设,担任董事及股东,惟公司虽设在金融核心地区的夏悫道甲级商厦,却只是一间“空壳”公司,没有职员、也没有任何实际业务营运及财务背景,办公室内文件寥寥可数,认为大有可疑。

  再追资金来源去向

  昨日探员采取行动,掩至大埔道一间板间房拘捕一名内地男子,怀疑有人在两年之间,利用一间制衣公司银行户口,清洗逾5亿元犯罪得益,涉嫌洗黑钱罪行;稍后将疑犯押返夏悫道的办公室,作进一步搜查。

  消息称,疑犯是否只是负责洗黑钱的执行者,有待进一步调查,警方将继续调查有关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以及有否其他人涉案。根据现行法例,洗黑钱属严重罪行,最高刑罚是监禁14年。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3-10-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涉案“空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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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6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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